崔某租赁店铺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2-03-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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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TJGGGY1597133568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崔某是一位烧烤店老板,该店铺是其向张某租赁所得,当初签订的租赁期限是三年,去年投入巨资对自己的烧烤店进行了豪华的装修,可没想到的是张某是转租人,张某与该店铺的产权人签订的租赁期限是一年,张某系隐瞒真实情况和崔某签订的租赁合同,现在店铺的产权人要求崔某搬离腾空房屋,致使崔某遭受到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崔老板一怒之下将张某告到法院,要求其赔偿自己装修的经济损失。
可是离着搬离的期限越来越近了,而诉讼又不是一天两天可以解决的事情。在律师的提示下,崔某来到汉沽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2020年7月,汉沽公证处公证员、公证人员、店铺产权人、评估公司、摄像师傅,在崔某的指引下来到其原经营的烧烤店铺进行证据保全,在公证员和公证人员的监督下将店铺的店面外观、内部装修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摄录,将现场情况刻盘保存,最终向申请人崔某送达了保全证据公证书。
在诉讼活动中,最重要的是保存好有效证据,可是证据往往稍纵即逝,难以保存。保全证据公证可以针对与申请人的权益有关的、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取得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固定并进行保管以保持其真实性和证明力,保全证据公证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崔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现住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崔某于XXXX年XX月XX日申请对申请人所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XXXX房屋有关情况以录像方式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处受理了申请人的上述申请。 本公证员和公证人员李某随同申请人崔某及摄像人员王某于XXXX年XX月XX日在崔某的指引下,来到申请人崔某所称的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XXXX房屋,在本公证员和公证人员李某的监督下,摄像人员王某于X时X分左右至X时X分左右对现场有关情况进行了摄像。
以现场摄像使用的SD存储卡刻录光盘两张。
本公证员和公证人员李某对以上相关情况制作工作记录一份。
兹证明本公证书所附光盘系以上述现场所用SD存储卡中的摄像内容刻录所得,光盘内容与SD卡储存内容相符,现场摄像所用SD存储卡现保存于我处。
附:光盘1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汉沽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