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市银行保管箱迁移保全证据公证案例
- 案例时间:2020-08-31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XJGGGY1595505774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申请人乌鲁木齐某银行(以下简称某银行)的委托代理人张某称:其银行租用的库房租赁期限已到,因库房内的部分保管箱客户几经联系始终没来办理清箱手续,为了及时归还库房并确保未清箱客户的权益不受损害,银行决定整体迁移,特向我处申请办理保管箱清点保全公证。张某提供了某银行的主体证明,其与客户签订的保管箱租赁合同以及银行保管箱整体迁移的公告。
公证员经初步审查:未清箱客户与某银行的保管箱租赁合同均已到期。合同约定客户应当配合银行续签租赁合同、足额支付租金或者归还保管箱,但是合同中没有约定银行有权开启保管箱并清点的情形。为了让保全方案切实可行,公证员亲自到保管箱的存放地点进行查看:每一个保险柜里存放一个保管箱,先由客户和银行两把钥匙共同开启保险柜,后客户才能单独打开保管箱。公证员又了解了迁移线路、迁移后的存放点及钥匙保管等环节,提出如下建议:1.由银行申请保险柜的生产厂家开柜,尽量确保其中保管箱的完整性不被破坏;2.直接将保管箱取出后在不开启的前提下,就地粘贴公证处封条并由公证员签名;3.公证处对于上述开柜、密封、运送、存放过程进行全程摄像;4.存放后,登记造册,钥匙交由银行工作人员保管,在登记造册的清单上写明由专人保管。
银行采纳了公证员的建议圆满完成迁移工作。本案公证员并没有拘泥于当事人的公证请求去办理开启保管箱清点物品的公证,而是通过现场实地勘查后,果断的采取了不开启保管箱原样迁移的方式办理了保全证据公证,从最初商定的开箱清点,数量是重点,更改为直接密封、轻拿轻放,运送过程是重点,将繁冗的工作流程变得简洁,使得监督过程更加严密、风险责任大大降低,并且也满足了银行办理此公证的初衷。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XX)XX内字第XX号
申请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银行)
住所:XX路XX号。
负责人:薛某
委托代理人:张某,男,公民身份号码: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张某于二ΟXX年X月X日来到我处称:某银行保管箱业务原库房房屋租赁期限已到,经该行多次与保管箱客户联系,现在仍有大约20名客户未能办理清箱的手续,为了及时归还房屋并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特向我处申请对从原保险柜中取出保管箱搬运存放至新保险柜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XX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和工作人员古某、刘某、杨某,于二ΟXX年X月X日,北京时间十时四十二分来到XX路93号,随同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张某一同对地下室内保险箱的取出及异地存放过程进行了现场证据保全。本处公证人员杨某、刘某、古某,分别使用本处提供的三部摄像机,以及某银行提供的一部摄像机(该摄像机在使用前,已进行了格式化处理)分别对现场情况进行了摄像,现场情况记录如下:
某银行的大门旁边的外侧墙体上贴有“关于某银行保管箱业务库相关事宜的公告”的报纸复印件,随后,我们随同张某以及银行的其他工作人员一同来到地下室,银行工作人员打开了存放保险柜的地下室的大门,进入后,我们看到左侧及中间位置有两排保险柜,右侧地面仅放有少部分的保险柜。根据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提供的名单,我们依次对编号为A0X、A2X、C0X、A21X、C06X、A1X、A212X、A219X、E0X、A198X、A191X、E02X、C00X、A122X、A06X、A09X、B07X、C009X、A215X、A053X的保险柜的开柜及抽出保险箱至最后的异地存放的过程进行了保全:
首先由宁波精业XXXX有限公司指派的工作人员何某(公民身份号码:XXX)以开锁的方式依次打开了保险柜,张XX依次取出保险柜内的保险箱,在不开启保险箱的前提下,公证员在保险箱的开启位置分别粘贴本处封条并签名。张XX在保险箱的上方写下保险柜的编号并依次将保险箱放置至大门后的空地(本处工作人员杨某持1号摄像机、刘某持2号摄像机对此过程进行了摄像)。
北京时间十三时十四分,在公证人员的现场监督和押运人员的护送下,张某及其他的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将保险箱放置押运车上,并在押运车上放了几个装有文件的箱子用来固定保险箱的位置。押运人员关闭押运车门(此过程由刘某持2号摄像机、古某持4号摄像机分别进行拍摄)。押运车于北京时间十四时零七分离开某银行并于北京时间十四时十三分到XX地(此过程分别由杨某所持的3号摄像机和古某所持的4号摄像机进行摄像)。押运人员打开押运车门,本公证员对车内的保险箱的数量以及保险箱上的封条的情况进行了查看,经查看,车上保险箱共计有20个,封条均完好。随后,银行的工作人员推来平板车,将押运车上的保险箱取出放置在平板车上,然后同公证人员一起经由XX地一楼大厅,乘电梯来到地下室。银行工作人员打开一个大门,推门进入,我们看到该室内有几排保险柜,来到进门最右边靠墙的那排保险柜前,何某首先试钥匙打开保险柜,然后银行工作人员将保险柜内的空箱子取出,再将推车上的保险箱依次放入保险柜中,同时银行工作人员将保险箱上的原保险柜号码所对应的新保险柜的号码记入《未能及时清箱的客户》名单中“现保管箱号”一栏,本公证员也对张某提供的《未能及时清箱的客户》名单中“现保管箱号”一栏中进行了相应的登记。随后,在核对无误后,银行工作人员在本公证员登记的这张《未能及时清箱的客户》名单上签字。新保险柜的钥匙由刘某进行登记后,银行保管。这一过程分别由本处工作人员古某、刘某持4号摄像机,杨某持3号摄像机进行了摄像。
北京时间十四时五十九分,保全完毕,公证员及本处工作人员杨某、刘某、古某携带现场摄像使用的四部摄像机一同离开了XX地。
现场详细情况详见光盘。
二0XX年X月X日,本公证员通过数据线将四部摄像机内的摄像内容导出,并进行备份,随后本公证员将摄像机交由本处工作人员进行刻录。二0XX年X月X日,取得刻录的光盘壹式贰套,每套八张。刻录的光盘经核对与备份的内容一致。
二0XX年X月X日,本公证员将刻录的光盘装入《证物袋》内,并在证物袋封口上粘贴本处的封条,其中壹套光盘附到公证书内,另外壹套光盘存入公证卷宗。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未能及时清箱的客户》名单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上银行工作人员的签名属实。本公证书所附的《证物袋》内的光盘系在保全现场由本公证处提供的摄像机和申请人所提供的摄像机经转换刻录而成,光盘所记载的内容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附:1.《未能及时清箱的客户》名单复印件壹份共计壹页;
2.《证物袋》内光盘八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公证处
公证员
二Ο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