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涡阳县保全网页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0-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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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AHGGGY1587976298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侯某来到本处,称自己研发的关于皖速槐良种审定的资料,用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某林科院的所长,现发现某林科院的所长没有把自己的姓名写在自己研发的文章上,而是署了别人的名字,为了证明皖速槐良种是自己研发的,特向我处申请对其与某林科院所长发送的关于研发皖速槐的资料进行保全。
经审查本处受理了此项公证,并指派本公证员办理关于侯某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本公证员让侯某提供了身份证、户口本,关于皖速槐良种审定的资料及使用的邮箱地址。本公证员、申请人及公证人员在本处公证处二楼,由本处公证人员使用本处的电脑进入侯某的邮箱,实时打印关于侯某发送给某林科所所长的资料,本公证员制作现场工作记录一份。
为了当事人能及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处在最短的时间内出具了公证书,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0)皖涡公证字第XXX号
申请人:侯某,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住安徽省涡阳县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X。
公证事项:保全网页
申请人侯某于二〇二〇年X月X日来到我处,称其在邮箱内的邮件涉及当事人相关信息及有关材料,为证明相关情况、维护其合法权益,向我处申请对其在互联网上保全相关网页内容的行为过程及结果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及申请人侯某于二〇二〇年X月X日下午在涡阳县公证处办公室,由公证员助理现场操作电脑(操作过程详见现场工作记录),通过360浏览器搜索浏览了相关的网页内容,登录当事人的邮箱,现场从互联网上打印了网页内容资料共四十页,公证员助理制作了《现场工作记录》一份共二页,整个过程本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均在现场监督。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现场工作记录》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原件上A、B及本公证员的签名均属实;与本公证书相粘连得网页内容是A现场从互联网上打印取得,共四十页。
附件:现场工作记录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涡阳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〇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