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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新社区安置房分配抽签现场监督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0-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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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JSGGGY1587864634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19年9月28日上午,灌云县XX镇人民政府的法定代表人卓某某来到江苏省灌云县公证处,要求办理公证。

经过询问,公证员了解到XX镇有198户拆迁户居民等待搬入农村社区安置住房,XX镇政府领导担心在分配过程中出现差错,造成拆迁户不满,把本来政府为老百姓办的好事、实事搞砸了,所以特地来到公证处,要求对拆迁安置住房的分配过程进行公证。卓某某介绍说此次拆迁安置涉及的户数多,包括工业集中区、连镇铁路、连盐铁路、北部新城建设等工程选择产权置换的被拆迁户,而且时间跨度长,被拆迁户对于安置房屋早已经期待已久。

公证处对于此次公证非常重视,派出五名公证人员参与此次现场监督活动。前期,公证人员与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就分房过程进行磋商、沟通,以确保分房过程万无一失。对灌云县XX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后,公证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公证程序规则,与灌云县XX镇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最终确定了分房方案:本次分房抽签活动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房号,并现场签订选房确认表。

2019年9月28日江苏省灌云县公证处派出五名公证人员前往灌云县XX镇XX社区,对分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经过八个轮次的抽签,圆满完成了拆迁安置的现场监督活动。最终,198户安置家庭均分到了安置房,大家对公证处的现场监督公证表示赞扬和肯定。

公证机构立足专业优势,可以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安置房分配等办理现场监督公证,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优质高效、方便快捷的公证法律服务。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2019)连灌云证民内字第5771号

申请人:灌云县XX镇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xx。

住所:灌云县XX镇XX街。

法定代表人:卓某某,男,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灌云县XX镇人民政府于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灌云县XX镇人民政府的XX新型社区(北区)安置房分配抽签认购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灌云县XX镇人民政府向本处提交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参与抽签家庭名单(共198户)及安置房房源(灌云县XX镇XX新型社区(北区)1-11#楼共计204套住宅房屋均真实、有效。该活动已按规定通知了有关当事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公证员彭某某、宋某某、公证人员徐某某、王某某、张某与灌云县XX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反复协商,确定抽签认购方案。最终确定本次抽签认购活动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198户安置家庭抽取顺序号,第二轮为上述住宅用户抽签认购房号,并现场签订选房确认表。

江苏省灌云县公证处公证员彭某某、宋某某、公证人员徐某某、王某某、张某及灌云县XX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于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到达XX镇XX新型社区(北区),参与灌云县XX镇XX新型社区(北区)安置房源抽签认购活动。

上午九时,灌云县XX镇XX新型社区(北区)安置房源抽签认购活动开始。本次抽签认购活动共进行八个轮次的抽签,第一轮次为龙胜大道拆迁安置户6户,安置房面积为95平方米/套,安置房源24套;第二轮次为龙胜大道拆迁安置户3户,安置房面积为104平方米/套,安置房源8套;第三轮次为龙胜大道拆迁安置户9户,安置房面积为115平方米/套,安置房源32套;第四轮次为老年房拆迁安置户19户,楼层为二楼(一楼为车库),安置房源46套;第五轮次拆迁安置户24户,安置房面积为90-100平方米/套,安置房源17套;第六轮次拆迁安置户87户(含第五轮次未抽到房屋的7户),安置房面积为100-120平方米/套,安置房源36套;第七轮次拆迁安置户97户(含第六轮次未抽到房屋的51户),安置房面积为120-140平方米/套,安置房源64套;第八轮次拆迁安置户39户(含第七轮次未抽到房屋的33户),安置房面积为140-150平方米/套,安置房源50套。上述198户安置户对上述安置房抽签结果进行现场确认。抽签结果见本公证书附件一。

兹证明本次灌云县XX镇XX新型社区(北区)小区安置房分配抽签认购活动程序和结果均真实、合法、有效。

附件一:灌云县XX镇XX新型社区(北区)安置房分配抽签选定房屋确认表(复印件共八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灌云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一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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