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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声明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0-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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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NXGGGY1586505264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19年12月25日,刘某来到湖南省怀化市天桥公证处寻求帮助。通过询问,公证员得知,刘某的配偶彭某因身患高血压、主动脉粥样硬化等多种重大疾病现在湖南省怀化市中医院住院治疗,刘某提供的湖南省怀化市中医院疫病诊断说明书标明彭某现为神志植物生存状态,神志不清,完全不能生活自理,病重,仍需住院治疗。因彭某急需资金继续住院治疗,刘某持有一张彭某名下的不知取款密码的银行存折(账户内存有壹万伍仟元人民币)来我处咨询,寻求为彭某继续住院治疗所需能方便快捷取出彭某名下存款的办法。

公证员在与刘某的询问交谈中,公证员得知刘某与彭某于1992年4月在怀化市鹤城区登记结婚,无再婚,婚后育有一子,彭某的父亲已去世,母亲尚健在。彭某自在医院住院治疗以后,彭某家人尽全力积极为彭某筹措资金缴纳医疗费,无奈高昂的医疗费几近耗尽彭某家人可动用的存款,然而彭某仍处于植物生存状态并无好转。无奈之下,刘某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在家中翻出了一张不知道取款密码的彭某名下的银行存折先行到银行网点要求办理取款。刘某向银行工作人员提供了相关证明资料和详细说明了情况,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这种情况,他们也非常理解和同情。只是根据银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即使刘某作为配偶代取彭某名下的存款也需提供密码才能取出,没有密码无法办理取款。刘某表示只有彭某才知道密码,而彭某可能长期神志不清处于植物生存状态无法告诉其密码,难道这种情况下为彭某取救命钱也没有任何办法了吗?银行工作人员只得告诉彭某可以到公证处寻求一些帮助。

公证员通过向刘某询问和向医院电话核实,了解和核实了情况,初始也感到颇为棘手。根据法律法规,公证处通常可以为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办理银行查询和继承继承公证事项,继承人凭公证处出具的存款查询函可以查询被继承人名下的存款或凭继承公证书到银行顺利取出被继承人名下的存款。但是面对这种要求取出虽处于植物状态(尚未被法院判决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但尚健在的公民名下存款的情况,公证处也没办法施以援手。于是公证员告知作为彭某的配偶刘某,其有权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认定彭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受理后,会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事实根据判决彭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判决后,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刘某基于其为彭某配偶的身份,取得了担任彭某监护人的资格,就能为维护被监护人彭某的利益,取出被监护人彭某的存款继续为彭某缴纳住院医疗费用。刘某听完后,表示医院为了医疗费用催促再三,事态已异常紧急,走法院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程序的话,手续繁琐,程序复杂,救济时间太长。

公证员听罢,向刘某提出了另一套解决方案。根据《婚姻法》规定,彭某名下该存款不是《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专属于彭某一人的个人财产,而是彭某彭某和刘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又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和《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有权决定。该规定虽未直接写明夫妻任何一方有权因对方的重大医疗需要而决定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但根据民法当然解释理论(举轻以明重),婚姻法既已明文规定夫妻任何一方能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那么当为夫妻任何一方更为紧急重大的医疗需要和生命安全,夫妻任何一方理应亦有权决定处分共同财产。公证员将该法律规定和法理依据向刘某作了详细说理和解释,刘某听后则立即拨打电话,将公证员的上述详细说理和解释一五一十告知给了银行方面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经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后,不久回复刘某说上述详细说理和解释于法有据,言之成理,可以为其特办该取款事宜,不过刘某还是得在公证处办理内容为刘某保证取出款项后专用于彭某治疗的声明书公证。刘某听后由忧转喜,即向我处申请办理声明书公证。公证员根据刘某的申请,即刻为其草拟了声明书,指导其快速按照程序办结声明书公证,为其出具了公证书。刘某拿到公证书后,满心欢喜的前往银行网点取款。

公证员通过回访得知,刘某凭公证书顺利在银行取出了存款,及时为彭某续交了住院医疗费用,解决了燃眉之急和实际难题。同时公证员再次建议刘某得为彭某长远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着想,赶紧向法院申请启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认定程序,明确取得彭某监护人资格。刘某再次感谢后,表示会立马行动。

【公证书格式】

声  明  书


声明人:刘某,女,公民身份号码:XXX。

声明人刘某与彭某(公民身份号码:XXX)于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日结婚系夫妻,无再婚。彭某因身患重疾神志不清处于植物生存状态,现在怀化市中医院住院治疗。在彭某名下的一张中国工商银行储蓄卡(账号:XXX),账户内有15,000多元人民币存款。彭某亟需取出该存款缴纳医疗费以便继续完成治疗,而彭某处于植物生存状态无法亲自取钱或告知声明人刘某该储蓄卡的密码。

声明人刘某作为彭某的配偶,现声明如下:本人刘某保证在取出彭某名下的上述银行存款后,全部专项用于彭某的医疗费,绝不另做他用;如有违背,一切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声明人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公  证  书


(2019)湘怀天证字第4766号  

申请人:刘某,女,公民身份号码:XXX。

公证事项:声明

兹证明刘某于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及本处公证人员龚x的面前,在前面的《声明书》上签名和捺右拇指印,并表示知悉声明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刘某某的声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怀化市天桥公证处

公证员

二0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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