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疫情期间的线上委托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1-06-24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JSGGGY1585906414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2月初各行各业几乎处于停摆状态。公证处暂停窗口办理业务,面向社会公布咨询预约电话。2月6日,值班公证人员接到咨询电话,当事人卞某需要办理委托公证事宜。当事人即将前往国外读书,希望尽快办理完,争取时间早日出国。
疫情期间,公证处根据政府统一要求暂停营业,现场办证基本不太可能。当事人非常焦急,多方辗转,近乎绝望。为保证当事人能够尽快出国,不耽误接下来的学业,公证人员按照“多渠道分流提供公证服务”新办公模式,立即引导当事人通过线上办理公证,与对方当事人互加微信。当事人将身份证、户口簿、购房合同等材料通过微信传给公证人员。公证人员按照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整理、加工,及时办理。公证材料全部整理好后,当天通知当事人带着原件材料到公证处签字。审批人当场审批,当天出证。期间为保安全,公证人员与当事人“零接触”。当事人在领取到公证书之后,表示了感谢并立刻动身前往国外。
疫情期间,公证人虽不能执甲前线,但公证人坚守基层一线,不忘初心,以优质高效服务促进社会正常运行,展现了行业担当。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0)苏扬邗江证字第181号
申请人:孔某,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卞某,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公证事项:委托
兹证明孔某、卞某于二〇二〇年二月六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孔某、卞某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〇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