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0-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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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NXGGGY1585742375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根据银川市经开区某产业综合配套区的整体规划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欲对该区域内停产停业企业的土地进行收回。但受疫情影响,土地征收工作搁浅,配套区建设总体延后。为提前复工复产,主管配套区建设的部门立刻与银川市国立公证处进行商议,对欲征收企业的地上附着物的现状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公证员考虑到事务的复杂性和疫情防控的紧迫性,为了保全过程不留一丝漏洞,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反复与各个部门进行沟通,编制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制定了周全的工作流程。
二○二○年二月十七日银川市国立公证处公证员带领五名公证人员,协同银川某某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崔某某、银川某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评估人员、律师来到位于银川市某某工业园区,对欲征收的八家企业的地上附着物(厂房、办公楼、围墙、道路等)的现状通过拍照、摄像、现场记录的方式逐一予以保全证据。公证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情况下,有时会爬上十几层锈迹斑斑的铁梯拍摄厂房的外观及内部现状,有时要弯腰钻进恶臭的地沟拍摄地下管网的设施、设备,有时要毫无畏惧地进入危险的化工车间拍摄内部现状,不辞辛苦、加班加点,认真、仔细地对每一处进行拍摄、记录,力求确保证据的客观、真实、全面、完整,为企业顺利搬迁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因前期准备充分、工作流程完善,公证人员仅用三天时间完成了对八家企业占地面积为6.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为3.7万平方米的地上附着物的现状保全公证工作。
公证人员现场保全、评估人员评估价值、律师尽职调查、被征收企业代表确认数据,四方共同发力,确保整个过程客观、公正、合法,保障政府和被征收企业的合法权益。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2020)宁银国立证字第XXX号
申请人:银川某某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黄河东路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高某某 委托代理人:崔某某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银川某某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代理人崔某某于二○二○年三月八日来到我处,称银川某某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实施综配区项目建设,根据银政函【XXXX】XX号《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银川某某开发区高端产业综合配套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和《银川某某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XXXX年XX月XX日)第XX期》的会议精神,欲收回宁夏某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位于银川市某某区某某工业园某某路126号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并邀请律师进行尽职调查、评估公司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评估。特向我处申请对宁夏某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在上述土地上的地上附着物的现状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我处指派本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于XX于二○二○年三月九日来到位于银川市某某区某某工业园某某路126号的宁夏某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崔某某、银川某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智某某及刘某某、北京市某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某某及张某、宁夏某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人员王某及侯某、宁夏某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某等人进行会合。由李某对该公司办公楼、厂房、围墙、树木、地面等现状进行介绍和说明,宁夏某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王某及侯某现场进行勘察、测量、记录;北京市某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郭某某、张某进行尽职调查。本公证员对李某介绍说明的上述现状进行拍照,现场取得照片数据一百六十三张,并现场制作了《工作记录》一份共二页;公证员助理于雪瑞对上述现状进行摄像,现场取得摄像数据存储卡一张。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工作记录》(内容见附件1)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工作记录》原件上崔某某、智某某、刘某某、李某、郭某某、张某、王某、侯某的签名均属实;现场拍摄取得的照片数据经本公证员挑选打印照片七十七张(内容见附件2),照片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现场取得的摄像数据经本处刻录光盘一式四份,一份一张(内容见附件3),摄像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摄像数据存储卡一张留存于我处。
附件:1、《工作记录》复印件一份共二页;
2、照片七十七张;
3、摄像数据光盘一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国立公证处
公证员
二○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