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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抗“疫”减损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0-07-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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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FJGGGY1585710675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主营服装贸易批发,于2020年1月初与海内外多个公司订立了购销合同,约定近期交付货物。因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地方政府出台了延长假期、延长复工、交通管控等一系列防控措施,眼看约定的交付日期渐至,该公司一时却难以复工,面临违约风险,为此在线向公证处寻求帮助。

了解具体情况后,为助力公司解决燃眉之急,运用法律武器及时止损,公证员为其量身设计了一套“不可抗力事实证明”云公证法律服务方案,并在线联动、远程指导公司通过公证云平台的“见证实录”等功能自助保全当地政府官网发布的相关防控公告,当天就将公证书交付到公司手中。在公证处的建议指导下,公司还运用公证云APP的录音功能保全了其通知合同相对方的内容及过程,为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留存下了强有力的证据。

如何有效应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按期履行带来违约败诉的法律风险,最大程度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是摆在许多不能按照正常时间复工复产的企业面前的一道难题。本案中,公证机构以自身所具有的优势证明效力为依托,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协助企业及时留存造成无法履约的不可抗力事件的相关证据,为广大企业及早谋划、妥善应对、有效防范不可抗力所带来的违约败诉等法律风险提供了有益方案,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及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生动实践。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某某路XX号

法定代表人:侯某某

委托代理人:杨某某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杨某某于XXXX年XX月XX日通过本处“公证云”(本处在线公证网站,网址为https://XXXX.egongzheng.com,下同)提交公证申请。

根据杨某某向本处所提交的材料及其本人确认,其系申请人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于XXXX年XX月XX日注册了用户名为“XXX”的账号。杨某某称,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为证明该公司在履行与相关方的购销合同过程中受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拟对政府官方网站上相关网页的内容进行保全,故其于XXXX年XX月XX日通过本处“公证云”平台的“见证实录”功能(以下简称“桌面综合保全系统”,网址:https://XXXX.egongzheng.com),对其桌面操作的全过程进行保全,并将取得的保全结果(电子文件)提交本处保管。现为存证所需,特申请出具公证书(申办号: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对“XXX”账号的注册信息与杨某某提供的厦门某某贸易有限公司的材料及其本人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后,本处于XXXX年XX月XX日受理了上述公证申请。本公证员与本处工作人员陈某某于XXXX年XX月XX日登录本处“公证云”后台,调取了杨某某申请出具公证书的证据文件及相关数据文件,查明如下事实:“XXX”账号于XXXX年XX月XX日使用本处桌面综合保全系统,登录到本处取证服务器上,在本处的计算机(虚拟机)上进行取证操作,本处桌面综合保全系统对当日当时杨某某的桌面操作(包括网页截图)通过录像、截图等方式进行实时保全。保全取得的文件(含证据文件)经“公证云”平台进行同步校验、加密后提交本处保管,本处为该电子数据出具了相应的《电子数据保管函》,具体详情:所得的视频(版本号:见证实录客户端vX.X.X)保全时间自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XX秒至XX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XX秒,对应的《电子数据保管函》编号:XXX。证据文件XX个,证据文件名称及类型分别为:

(1)名称:XXX-X.mp4,类型:在线录像;

(2)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3)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4)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5)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6)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7)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8)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9)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10)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11)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12)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13)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14)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15)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16)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17)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18)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19)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20)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21)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22)名称:XXX屏幕截图.jpg,类型:屏幕截图。

本公证员与本处工作人员陈某某对证据文件“XXX-X.mp4”进行察看,该文件显示“XXX”账号的主要操作有:登录本处取证服务器后,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进入某某省人民政府、某某市人民政府、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政府(某某投资区管委会)的官方网站,察看相关页面。

在上述过程中,用户“XXXX”使用见证实录“屏幕截取”功能截取相关页面。本公证员与本处工作人员陈某某在调取文件时,对调取的证据文件进行了校验,确认调取的证据文件自生成之时起未被修改,随后,将上述证据文件下载至本地电脑。本公证员与本处工作人员陈某某将上述XXXX年XX月XX日“公证云”平台保全所得的电子数据文件(包括电子数据保管函、操作日志、证据文件、清洁性检查日志)刻盘保存(光盘详见附件二),并打印证据文件中的JPG文件(详见附件一)。

根据以上事实,兹证明:一、“XXX”账号于XXXX年XX月XX日通过本处桌面综合保全系统进行实时保全,并将保全取得的证据文件提交本处保管;二、上述保全过程中取得的证据文件实时存入本处服务器中,自生成之时起未被修改;三、附于公证书之后的打印页(按取证顺序打印,详见附件一)系本公证员与本处工作人员陈某某在上述过程中打印证据文件中的JPG文件所得,内容与当日当时计算机显示的页面内容相符;四、附于本公证书之后的光盘(详见附件二)系本公证员及本处工作人员陈某某将从本处“公证云”平台管理后台解密、提取、下载的电子数据文件刻录而成,其中证据文件(共XX个)的内容与“XXX”账号的上述操作过程、当日当时计算机显示的页面内容相符。

附件:

一、证据文件中的JPG文件打印页(共XX页);

二、存有《电子数据保管函》、操作日志、证据文件、清洁性检查日志的光盘X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鹭江公证处

公证员

二0二0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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