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抗力公证助力小微企业渡难关
- 案例时间:2021-10-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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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SGGGY1585033956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疫情防控期间,政府和有关部门为防控疫情会采取相关行政防控措施,很多生产和经营活动都被按下了“暂停键”,大量的合同无法按约履行,如开发商延期交楼,企业无法如期还款,建筑工程承揽商无法如期完工,企业无法如期交货,减免租金等情形。
从疫情开始以来,“不可抗力”这一法律词汇成为了热点。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提及“不可抗力”一词以来,其成为了从法律途径帮助广大企业及个人的重要可选方案之一。日前,海州公证处就接到了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相关申请。
2020年3月20日,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打来咨询电话,说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2019年底与上海市某房产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某大厦租赁了几百平方办公用房,年底装修公司已经进场,准备春节后继续进行装修。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房屋装修被迫停止,后续的业务开展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面对着高昂的房租,公司负责人也是忧心忡忡。公司本来就不大,再加上员工工资、房屋租金,财务上面临上非常大的压力。
值得庆幸的是,与对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上有写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可以减免租金的款项,公司遂于对方沟通,协商减免租金事宜。出租方回复,合同上有约定,可以减免房租,但因公司正常财务制度的要求,需要提供由公证处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得到出租方的回复,公司负责人也是松了一口气,赶紧安排人员联系了海州公证处。
这是疫情发生以来海州公证处首例不可抗力公证申请。了解到当事人的情况后,公证处立即开通了不可抗力公证绿色通道,指派专人接待办理。公证人员向企业的委托代理人一次性告知了办理公证所需要的材料、详细介绍了不可抗力公证的不同类型及作用,并与出租方沟通,确认了所需要的公证类型,及时为企业出具了不可抗力事件公证书,考虑到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公证处为其减免了公证费用。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0)苏连海州证字第 XXX号
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连云港市海州区XX。
法定代表人:A,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2XXX。
委托代理人:B,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32XXX。
公证事项:不可抗力事件
兹证明2020年1月至本公证书签发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0年1月20日发布了2020年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公证处
公证员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