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张某委托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0-05-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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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BGGGY1584001991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做为疫情重灾区,湖北省从1月下旬开始,一直处于封闭状态,这也致使众多春节返乡探亲人员滞留家乡,无法返回工作地、或原生活地,于是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的需求量逐渐增大。
襄阳公证处自2月3日恢复开通咨询电话以来,接到的国内公证业务咨询中,最多的便是“委托书公证”。委托书公证、声明书公证等这一类需申请人“亲力亲为”的公证事项,必须由申请人现场申请办理,而面对“封城”现状,居民无法外出、公证处不能开门复工,这种两难的情形,工作人员只能劝导申请人延迟申请。然而,也总有一些迫在眉睫的事情发生。
张先生是广州市某供应链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春节返襄探亲,因疫情影响一直滞留家中。张先生工作的公司年前与广州市某房地产公司共同收购了另一家公司,因未完成股权转移的相关手续,张先生与该房地产公司的财务主管一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建设银行开立了联名保险箱,将两家公司的公章一并存放在保险箱中。现下,张先生所在的公司因业务急需,需要提取该公司的公章,而保险箱的联名开户人张先生无法到场,保险箱无法打开,张先生焦急万分。
张先生首先想到了开车回广州,在向我市防疫指挥部申请,得知张先生的条件符合开具离襄通行证后,他立马联系了广州相关部门,结果被告知:张先生如没有对接社区在高速公路出口领回,则无法下高速公路;即使被领回,也需集中隔离14天后,才可外出办理业务。显然这种方式并不能解张先生燃眉之急,于是张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拨通了襄阳公证处的电话。
起初,张先生在得知公证处还未复工,不能受理类似于委托书公证等公证事项后,焦急而沮丧的接连叹息。感受到张先生的焦虑,值班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张先生的需求,了解到张先生所要委托的事项确属亟待解决的事情,并且张先生已经穷尽其他所有办法,只能开具委托书公证书才能解此燃眉之急,值班工作人员表示将立即向领导汇报张先生的迫切需求,请张先生等候答复。
面对疫情期间不得随意外出的情况,襄阳公证处龚XX主任先后向襄阳市防疫指挥部、襄阳市司法局及公证处所在的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公司请示,是否可以允许公证员和申请人进入办公场所,是否可以在公证处为张先生办理委托公证,市局和指挥部均同意为张先生办理公证,物业公司也同意开门配合工作。
值班工作人员将这一好消息答复给张先生,并告知张先生办理公证所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及承办该公证事项的公证员和公证人员的联系方式。随后,承办公证人员与张先生建立了微信联系,进一步了解了委托事项涉及的细节问题。为了缩短在公证处停留的时间,公证人员在线上审核了张先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后,先在公证系统上受理张先生的委托书公证及文本相符公证申请,并编辑好申请表、告知书、法律文书、笔录等一系列文书。
3月2日晚上,即张先生电话咨询的当天,襄阳公证处主任龚XX与张先生一同来到襄阳公证处,将事先编辑好的文书一一打印出来,交给张先生核对并签名。从打印文书、核对签字到制证完毕,整个过程仅用了十几分钟,张先生十分感激,并坚持与龚主任拍照留念。
疫情当前,襄阳市公证处开通了“微公证”线上申请、线上受理的零跑腿服务,解决了部分急需的涉外公证业务;同时也开通了24小时热线咨询服务,对于类似于委托书公证、声明书公证、继承权公证等需要申请人亲力亲为的公证事项,值班人员也能够通过电话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必要时也会建立微信联系。疫情虽然阻挡了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的脚步,但是阻挡不了公证人员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的决心。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0)鄂襄阳证民字第XXX号
申请人:张某,男,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委托
兹证明张某于2020年3月2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捺指印,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张某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襄阳市襄阳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月X日
(2020)鄂襄阳证民字第XXX号
申请人:张某,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兹证明前面的影印本与张某出示给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胡胜胜的《居民身份证》的原本相符。
本公证书限用于在银行办理提取保险箱物品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襄阳市襄阳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