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疫情期间助企业维权促复产复工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0-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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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SDGGGY1583976492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20年2月,青岛市某劳务公司工程部负责人王某某在公司法律顾问于某的陪同下,来到青岛市市北公证处。王某某称去年他们承包了青岛市某建筑工程,但年底发包方不按合同验收并拖欠工人工资,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多数建筑工人未回家过年,情绪低落。三月份全市推进复工复产,该工地即将迎来第三方入场施工,将导致施工状况发生变化。面临维权困境,公司急需对现有工地施工状况进行保全证据公证,以便日后向发包方主张权利。
疫情无情人有情。防疫情,更要助困难企业维权。公证员董某了解情况后,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沟通。鉴于疫情期间特殊情况,公证员首先督促当事人落实工地疫情防控措施,在确保防控措施得当后,仔细探讨了保全方案。首先,在保全方式上,以每个楼座不间断录相为主,辅以拍照,力求保全施工工地现状的客观性、完整性;其次,因保全内容包括公寓房、商业网点、地下室工程,在入场路线设计上,既要保全地面工程,也要保全地下施工现状,穿插进行,不走回头路,要求具体到每个楼座逐层、逐房间全面保全;第三,因在建工程没有楼号标识,要求申请方的参与人员全程现场解说所进入的楼座的楼号、楼层并录入视频,保证保全内容清晰、有条理;第四,工作记录与录相、照片相对应,不同片断的录相、照片用数字编码,做到既有文字描述,又有影像、图片资料支持。
落实好保全方案后,公证员董某与公证人员张某第一时间驱车赶赴工地开展工作。在凌乱的工地现场,公证人员逐楼逐层步行上下楼进行摄像、拍照,直到所有楼座、地下室及商业网点的所有房间全部拍摄完毕。回到公证处后,公证员刻录光盘、打印照片,让当事人第一时间拿到公证书,取得维权的有利证据。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0)鲁青岛市北证民字第XX号
申请人:青岛XX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住所:山东省青岛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肖某某,男,一九六五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委托代理人:王某某,男,一九八一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青岛XX劳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某某于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来到本处,称为维护该公司合法权益,申请对该公司承包的XX项目商业区1#、9#、10#号楼主体及地下室工程的施工现状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十六时三十分许,本公证员、公证人员张某某与青岛XX劳务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某某、该公司法律顾问于某在青岛市XX路口附近汇合。在王某某的指引下,看到青岛市XX路有一在建工程(该工程位于XX路的大门上方有“XX”标识),王某某、于某称该工程即为待保全的工程项目。绕该工程项目外围,自XX路东行右拐至XX路,张某某用本处摄像机进行录相,本公证员用手机进行拍照。
当日十七时十三分,本公证员、公证人员张某某随同王某某、于某进入该在建工程施工场地。张某某用本处摄像机对相关场景进行录相,本公证员用手机对部分场景进行拍照。随后,在王某某的指引下,上述人员先后对该在建工程项目的10#楼、9#楼、地下室工程、1#楼A座、B座的外观、内部各楼层(含商业网点)的施工现状及施工标志牌等相关场景进行了保全。上述保全过程中,张某某用本处摄像机(光线暗后附加手电筒打光)对相关场景进行录相,本公证员用手机对部分场景进行拍照。当日十九时五十分,上述人员离开施工场地。
上述过程本公证员制作了工作记录。随后,本公证员将上述现场拍照取得的照片(共四十四张)文件均存入公证处电脑,将上述照片文件打印成彩色文档;将现场录相(共十三个片断)存入公证处电脑,在本公证处用本处刻录机将录相内容刻录成光盘。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工作记录》的复印件(见附件一)与原件相符,原件上王某某、于某、本公证员及公证人员张某某的签名均属实;本公证书后所附的照片打印文档共计二十二页(见附件二)内有照片四十四张,均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本公证书后所附的光盘(见附件三)内存有十三段录像,均为公证人员张某某现场拍摄所得,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件:一、《工作记录》复印件一份共四页;
二、照片打印文档(共二十二页,含照片四十四张);
三、光盘一张(内存有十三段录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公证处
公证员
二O二O年三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