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 > 公证工作

一起为公益慈善组织赴国外购买武汉防疫急需医疗物资办理登记证书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0-10-15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SDGGGY1583976215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20年2月18日近午时分,正值举国上下众志成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王某急匆匆赶到了青岛市市中公证处,称他是青岛市XX慈善公益服务中心的法定代表人,为缓解国内疫情防护医疗物资紧缺情况,该慈善组织经过与国外紧急联系,向德国、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预订了医用口罩,准备通过红十字基金会无偿捐赠给青岛市各大医疗机构。该慈善组织已经预定第二天赴国外的机票,但今天刚接到目的地国家通知,要求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公证。

抗击疫情,刻不容缓!接待公证员孙某某当即将情况上报,公证处当即决定为该爱心公益组织开通绿色通道。孙某某迅速联系了青岛市民政局,在最短的时间内确认了证照的真实性后,公证处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前台、后台同步工作,受理、核实、拟证、翻译、质检、核对、审批等环节环环相扣、无缝对接。在全处的齐心协力下,工作人员牺牲休息时间,中午加班出具了公证书,并为其全额减免了公证费用。出证后,公证员孙某某紧急电话联系了外事部门,协调办理相关认证手续。

当天下午,经过各方努力,该慈善组织顺利完成所有公证手续,为境外采购医疗物资争取了时间做好了准备。3月5日,该慈善组织在国外顺利采购68000只口罩并完成进口清关手续,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捐赠给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青岛市胸科医院、青岛湖岛街道办事处、青岛市即墨区普东卫生院、青岛永新中医医院等医疗机构。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0)鲁青岛市中证外字第XX号

申请人:青岛日善慈善公益服务中心,住所:青岛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王某,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 登记证书

兹证明青岛市民政局于二〇一八年X月XX日发给青岛市XX慈善公益服务中心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原件与前面的复印件相符,原件属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青岛市XX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八日

相关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