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驰援疫情一线的护士紧急办理委托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0-11-26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ZJGGGY1583457902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月18日下午,温州市XX公证处接到了即将驰援武汉的孙女士打来的求助电话。孙女士是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外科重症监护室的一名护士,面对突然爆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她第一时间报名了参加支援武汉的医疗队,明后天就要出发去武汉了。但是,有件事孙女士始终放心不下。原来,她在2019年末已将其名下的一处房产出售给他人,但未来得及办理相关手续。“这一趟去武汉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温,如果不能及时办理售房相关手续就会违约,所以我想在去武汉前办好公证。”孙女士告诉公证人员。
考虑到孙女士的特殊情况,温州市XX公证处立即开通了防疫绿色通道,详细告知孙女士办理委托公证所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同时协调窗口工作人员做好接洽。
一切就绪,次日孙女士抵达温州市XX公证处后,公证员便开展了一对一服务。根据事前做好的安排,窗口接待人员、审批人员、制证人员各就各位,通力协作。当场办、当场拿,前前后后不到1个小时,一份公证书就交到了孙女士手中。
事不避难,义不逃责。疫情防控以来,我们也许无法像医护工作者那般冲锋陷阵、抗击一线,但每一个人都可以选择在自己的岗位上,将大爱、大义融入责任与担当。聚力战疫,勇敢坚守,公证处的公证人员们以尽职尽责的工作作风,胸怀大局的担当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为医护人员抗击疫情助力,为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0)浙温华证X字第XXXX号
申请人:孙某,女,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浙江省XX市XX区XX街道XX弄XX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委托
兹证明孙某于二0二0年二月XX日来到本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孙某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XX市XX公证处
公证员
二0二0年二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