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0-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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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BGGGY1577177418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湖北省十堰市一科技公司负责人邓某及其委托代理人杨某来到十堰市正信公证处咨询,称该公司的一款外观设计的专利产品被另一公司仿造生产、销售,严重侵犯了该公司的专利权,造成了该公司产品销量严重下滑,给该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邓某欲向本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了解情况后,公证员首先把保全证据所需的相关材料告知了邓某及杨某,杨某于2019年11月19日来到公证处办理了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员及公证人员会同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杨某见共同来到位于十堰市某某区某某路某号某某商用车技术中心,由杨某某通过该中心电脑UAP管理平台,获取相关数据。整个过程均在公证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公证员还对涉嫌侵权相关产品数据进行了拍照、截图、打印,最后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
随着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渐提高和创新产业不断深化发展,公证服务正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利器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所认可和广泛使用,其中,以涉及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侵权事实的保全证据公证为主。由于侵权行为证据不易固定留存,特别是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极易删除、篡改,选择公证是有效的保全方式。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9)鄂正信证字第XXX号
申请人:湖北XX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住所地:十堰市XXXX区X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邓某
委托代理人:杨某,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湖北省十堰市XX区XX路X号X栋XXX号。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杨某向我处申请,因申请人湖北XX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尿素箱托架外观设计专利权(专利号:XXXX)受到侵害,特向我处申请对保存于XX商用车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的UAP管理平台中的产品装车数据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上午本公证员杨亮飞及公证人员吴金城及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杨某共同到位于十堰市XX区XXX路X号XX商用车技术中心,由杨XX通过该中心电脑UAP管理平台,获取相关数据。(内容详见附件一、二、三)。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附件共3页均为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杨某在本公证员杨亮飞及公证员助理吴金城的监督下,在现场操作过程中实时拍照、截图、打印所得,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1、UAP管理平台界面;
2、XX商用车有限公司装车数据(序列XXX);
3、XX商用车有限公司装车数据(序列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十堰市正信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