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内容涉嫌侵犯公司商标权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0-10-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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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BGGGY1575545589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19年5月27日,长X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暨该公司知识产权工程师王某前来湖北省武汉市黄鹤公证处办理网页保全公证,对宁波长X通信有限公司的相关网页涉嫌侵犯本公司商标权申请进行证据保全。王某向黄鹤公证处公证员反映,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关于认定“长X”商标为驰名商标的批复》(商标驰字(2014)101号),认定长X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9类纤维光缆、光导丝(光学纤维)、光通讯设备商品上的“长X”注册商标为驰名商标。
经公证人员初步审查资料,申请人提供的包括该公司授权委托书、“长X”商标的商标注册证、注册商标变更证明、商标续展注册证明等各项证明材料没有明显瑕疵,公证员受理了该案。为确保公证质量,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证员在黄鹤公证处接谈一室,进行了常规检查计算机,并排除外插U盘等电子设备后,对宁波长X通信有限公司涉嫌侵犯该公司商标权的相关网页进行了截图保存。
黄鹤公证处在此特别提醒,根据《公证法》的规定,若当事人持假证或隐瞒公证事实,骗取公证书且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若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9)鄂黄鹤内证字第XXXX号
申请人:长X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XXXX,住所:武汉市XX区XX大道X号。
法定代表人:马某,男,公民身份号码:XXXX。
委托代理人:王某,女,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长X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于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向我处申请对 “http://www.bjgtgXXXX.com”网页中的相关内容进行证据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刘X及申请人长X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某于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七日下午在武汉市黄鹤公证处接谈一室,在本公证员和公证人员刘X的监督下由申请人长X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某操作该房间内台式办公电脑(电脑处于可以登录Internet状态),开始进行以下保全证据行为:
编者注:中间步骤省略。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截图(共21页)为申请人长X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X在本公证员及公证人员刘群面前,通过本公证处计算机,在现场操作过程中打印所得,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截图打印件共2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黄鹤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