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声明书公证
- 案例时间:2020-1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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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ZJGGGY1572511414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B房地产开发公司因经营不善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B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正常经营期间就A某购买其开发的房地产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并办理了按揭贷款手续,但该《房地产买卖合同》的房地产买卖关系后被法院裁定系为套取银行贷款的虚假买卖关系。现B公司要处置上述房产,但A已死亡,B公司向我处寻求帮助,能否通过公证的手段,妥善处置上述房产?
办证思路:
1、要了解当事人的方案和诉求。
该类涉及主体或操作环节较多的商事案件,当事人往往都会事先与相关各方进行沟通,并会有初步的解决方案,因此我们办证时应当先向当事人了解他们的方案,明白问题的症结,然后分析问题,对症下药,有效的解决当事人的问题。经本人了解B公司已与银行、房产地主管部门及A的第一顺位继承沟通并达成了一致意见:撤销银行的借款合同,退还借款,同时向房产地主管部门办理上述房地产买卖的备案登记。但方案的症结在于合同一方当事人A已死亡,谁与银行撤销借款合同,又以谁的名义退还借款?
2、本案能否办理公证
了解了当事的诉求,就要以我们公证专业法律知识分析问题,一方面要分析当事人的诉求是否合法、合规,是否适宜用公证手段解决?另一方面如果公证能解决,那要采用何种合理的公证方案?
本案若采用常用的合同权益继承公证很明显并不适宜,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本案的房地产买卖行为已被法院裁定为虚假买卖关系,显然不能被认为是个人合法财产,当然不能采用继承公证。难道公证就不能受理了吗?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和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的规定,现在法院已经明确裁定了虚假买卖行为,据此,各方当事人都一致愿意撤销上述《房地产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并返还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
3、办理何公证
既然符合法律规定,但A已死亡,要由谁来办理撤销、返还的相关手续?如何用公证来解决这个问题?根据继承法的规定,A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A遗产的最终受益人,对上述事实撤销事实的确认和执行对A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权益有直接影响,因此,我们认为应当由A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以声明书的形式来陈述上述事实,并共同或推举代表来完成后续事宜最为妥当。
【公证书格式】
声明书
声明人:XXX,女,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浙江省绍兴市XXX,公民
身份号码:XXX。
我与A系母子关系,儿子A于二○XX年XX月XX日在绍兴市死亡,其生前就坐落于绍兴市越城区XXX的房产,分别于二○XX年XX月XX日与B公司签订《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于二○XX年XX月XX日与XXX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因B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经协商,我们要解除上述不动产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我作为A的法定继承人之一,现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1、同意由XXX办理解除上述不动产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手续;
2、同意由XXX办理解除上述不动产的《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及相关手续;
3、同意由XXX办理不动产中心解除预抵押手续;
4、同意由XXX办理不动产中心注销预告登记;
5、同意由XXX办理房管处撤销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
6、XXX在办理上述相关事项时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均予认可。
上述声明内容均是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属实,若因不实声明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均由我本人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
二0一九年X月XX日
公 证 书
(2019)浙绍国证民字第 XXXX号
申请人:XXX,女,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浙江省绍兴市XXX,公民
身份号码:XXX。
公证事项:声明
兹证明XXX于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九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声明书》上捺指印,并表示知
悉声明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XXX的声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绍兴市国信公证处
公证员
二0一九年九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