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辅助法院执行案
- 案例时间:2020-04-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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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SGGGY1570785278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扬州某钢管有限公司是扬州市一家大型民营企业,主要经营无缝钢管制造、加工,是江苏省重点关注企业。企业越大,资金回笼越重要,货款无法及时到账将严重影响生产企业的运行。江都公证处辅助江都区人民法院,参与了扬州某钢管有限公司执行货款一事,共破执行难题,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扬州某钢管有限公司与武汉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7年2月6日向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于2017年8月9日判决武汉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扬州某钢管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636286.3元,后武汉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扬州某钢管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8日向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武汉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的财产,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查封了武汉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东一产业园公司内的机械设备,但查封的是武汉市的一家国有企业,正面临转轨时期,虽然查封了生产设备,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能执行到位。时隔一年多,扬州某钢管有限公司又于2019年4月10日向法院申请,要求再次强制执行该锅炉制造有限公司的财产。
2019年3月20日,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与江都区司法局召开了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工作协作座谈会,江都公证处司法辅助工作站正式进驻区人民法院。在法院的指引下,江都公证处介入了上述执行案件。2019年7月,公证处公证人员、法院执行局公务人员、摄像人员、评估公司人员驱车千里到达了武汉市的江夏区,一同来到武汉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内,根据法院公务人员的指示公证人员对武汉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的部分设备进行了清点和记录,法院公务人员对清单的设备进行了查封,拍摄人员对需要清点的设备进行摄像和拍照,共拍摄照片153张,拍得录像带一盘。公证人员顶着安全帽走遍了整个生产车间,对每一件需要查封的设备的名称一一查看、询问并记载,为日后的拍卖做好前期工作。
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是公证服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有益探索,是公证助力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依托公证处作为中立第三方的独立身份和社会公信力,双方建立执行工作快速联动机制,公证处指派公证员为执行工作提供被拍卖财物清点、记录、造册等公证法律服务,在最大程度上保证了执行过程的客观真实、公开透明,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取信于双方当事人。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某钢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住所:扬州市江都区XXX。
法定代表人:A
委托代理人:B,男,公民身份号码: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某钢管有限公司代理人B于二〇一九年七月十日向我处提出申请称,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某钢管有限公司与武汉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作出(2017)苏1012民初xx号判决,判决武汉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于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扬州某钢管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636286.3元,后武汉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未履行判决,江都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17)苏1012执2718号执行裁定书,查封武汉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东一产业园公司内的机械设备,扬州某钢管有限公司又于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向江都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武汉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的财产,现法院准备强制执行,特申请办理对武汉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内的部分物品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倪XX、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公务人员及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B、拍摄人员C(公民身份号码:XXX)于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一日一同来到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武汉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内,执行局公务人员、公证人员、当事人的代理人一起进入武汉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区域,根据法院公务人员的指示公证人员对武汉某锅炉制造有限公司的部分设备进行了清点和记录,公证员助理倪XX制作《财产清点清单》一份共一页,法院公务人员对清单的设备进行了查封,拍摄人员C对需要清点的设备进行摄像和拍照,拍摄人员C共拍摄照片153张,拍得录像带一盘,并转刻录为光盘贰盘,公证人员张X、倪XX监督了清点、拍摄、刻录、保存的过程,录像带保存于我处。公证员助理倪XX现场制作《工作记录》一份共一页。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工作记录》及《财产清点清单》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原件上B、C的签名均属实,本公证书所附照片共153张均为C现场所拍摄。
附:1、《工作记录》复印件一份;
2、《财产清点清单》复印件一份;
3、 照片153张;
4、 光盘一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公证处
公证员
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