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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保全录音翻译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0-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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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FJGGGY1570779376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当事人陈某枝及其委托代理人何某江来到我处,要求办理保全光盘录音内容(主要闽南语)翻译成汉语文字公证。

本处问清情况并审查相关材料后,决定受理此公证。申请人陈某枝在本处当场将一张录音光盘(母盘)交给其委托代理人何某江,何某江再将该录音光盘交给公证员吴瑞辉。后公证员在本处使用本处电脑,将上述光盘刻录制成光盘一式三张,并将四张光盘(母盘及复制的3张光盘)进行密封并保存我处。后本处委托具有翻译资质的厦门XX翻译服务有限公司,委托该公司将上述光盘录音内容由闽南语翻译成汉语并形成书面文字,双方签署了委托翻译合同,委托合同明确翻译内容及事项及双方权利义务。后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公证员通过QQ将上述光盘录音内容发送至厦门XX翻译服务有限公司翻译人员。后厦门XX翻译服务有限公司将书面翻译内容的初稿发给公证员,公证员将书面翻译内容初稿发给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经申请人与翻译方双方确认翻译内容无误后,厦门XX翻译服务有限公司将其公司盖章确认的书面翻译件邮寄给公证员。后福建省龙岩市闽西公证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公证证据保全规则出具了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公证员特别问清申请人办理保全证据的原因:因公安局立案需要,无法听懂光盘里面的闽南语录音内容原因,是为了防止录音证据灭失,现申请对光盘里面的录音内容翻译成中文书面文字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员还告知了办理保全证据公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及以下事项:

1、要求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如实提供与本公证有关的情况及材料,并对所提供光盘来源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保全证据的行为和方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也不得侵害利害关系人的相关权益,如保全的行为或证据产生违法或侵权,所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公证机构只是就证明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书面文字与光盘里面的录音内容一致,公证书不产生确认权利的效力,也不能确认录音内容客观真实,最终证据效力及内容将由法院、公安局等有关部门结合其它证据来认定。

3、保管方式及注意事项:申请人应妥善保管封存物品(包括附在公证书中的密封光盘等资料),不得擅自开封、更换。如因保管不善,导致证据瑕疵等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均表示完全理解上述告知内容,并承诺:上述光盘是申请人和相关人员交谈时的录音,申请人自己对光盘的取得及录音的真实性、取得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与公证处无关。公证处只要求证明证明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书面文字与光盘里面的闽南语录音内容一致,申请人自愿承担相关一切法律责任。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9)闽龙闽证内民字第XX号

申请人:陈某枝,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福建省厦门市某区某路某号。

委托代理人:何某江,男,一九X年X月二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福建省惠安县某路某号。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陈某枝的委托代理人何某江于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向本处申请,对陈某枝提供的录音光盘的录音内容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本处向何某江了解录音光盘的涉及内容及使用目的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受理了申请人的上述公证申请。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陈某枝来到我处将一张录音光盘交给何某江,何某江再将该录音光盘交给本公证员。本公证员在本处使用本处电脑,将上述光盘刻录制成光盘一式三张后,将该光盘进行密封并保存我处。二〇一九年六月十日,本公证员通过QQ将上述光盘录音发送至厦门XX翻译服务有限公司,委托该公司将上述光盘录音内容由闽南语翻译成汉语并形成书面文字。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汉语的翻译内容与陈某枝的委托代理人何某江提供的录音光盘所录的内容相符,翻译件上“厦门XX翻译服务有限公司”的印章属实;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光盘一张系留存本处的上述录音光盘刻录所得。

附件:1、光盘录音的汉语文字材料一份共三页;

2、刻录光盘一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龙岩市闽西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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