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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台湾探亲的亲属关系公证

  • 案例时间:2019-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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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GXGGGY1568708858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杜某和唐某的女儿杜某娟在台湾居住生活,杜某和唐某计划赴台探望女儿。为此,夫妻二人来到公证处咨询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相关事宜。

承办公证员接待了夫妻二人,了解他们办理亲属关系公证的真实意愿、用途,并受理了二人的申请。公证员通过人脸识别确认申请人的真实身份,并查验户口本、结婚证、杜某娟的台湾身份证、户籍謄本及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并制作了询问笔录。随后,公证处派员实地走访、核实,核实当事人亲属关系属实后,立即给申请人出具了公证书。

根据赴台探亲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可以就近向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先办理亲属关系公证,取得亲属关系公证书并经省级公证协会寄往台湾海基会比对核验之后,才能办理赴台的相关证件。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XX)桂X证字第XX号

申请人:杜某,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身份证住址:XXXXX。

申请人:唐某,女,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身份证住址:XXXXX。

关系人:杜某娟,女,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统一编号:XXXX,身份证住址:XXXXX。

公证事项:亲属关系

兹证明杜某是杜某娟的父亲,唐某是杜某娟的母亲。


广西壮族自治区XX市XX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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