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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保全证据公证

  • 案例时间:2019-09-30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HNYGGGY1565139690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18年8月29日,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我处申请对某企业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违法内容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申请人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工商行政执法部门,对市场上以各种形式发布的违法广告有查处的权利和责任,微信公众号作为企业在网络上的宣传平台,面向民众,其发布的内容应遵守广告法。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举报,某企业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涉嫌违反广告法,因微信公众号经营主体可以对其发布的账号主体内容进行部分修改、对其发布的内容进行隐匿,违法证据很容易灭失。由公证处在其执法程序开始前,将违法内容进行保全,可为后期工商局的执法活动,提供坚实的证据基础,解除执法机关的后顾之忧。

为保证保全证据的客观真实,公证员决定用公证员自己的手机进行保全。整个过程的要点有三个:1、要保全违法的主体。这要求在保全违法内容时,要找到公示有运营主体账号名称的内容进行保全,主要通过点击公众号头像,查看“更多资料”,可以查看到微信号、账号主体等内容。2、要保全违法的内容。这是保全证据公证的核心所在,要结合微信公众号违法内容,有针对性的按照微信公众号的登录操作步骤找到违法内容,操作的每一个步骤要保全,直至操作至出现违法内容进行分别保全。3、保全的内容要在公证书里有直观的体现。公证书要如实记录每一步的操作步骤,每个步骤都进行截屏,这样违法内容能通过照片体现出来,然后打印手机实时操作截屏的照片,为了更高程度的还原情况,用彩色打印机打印照片,将照片附于公证书。

公证员审核材料有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法人主体资格、委托书、执法人员的执法证。考虑到在本次保全微信公众号信息公证的特殊性,受理后当天就出具了公证书,使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能及时开始执法程序。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8)豫商阳证内民字第XXX号

申请人: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法定代表人:A,身份证号码:XXXX。

委托代理人:B,身份证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代理人B称因有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特向本处申请对相关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的信息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二十九分,在商丘市睢阳公证处,公证员根据申请人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代理人B的申请,用公证员本人的手机进行了以下操作:

一、打开手机,找到微信图标后进行截屏(截屏图片见公证书附件第二页)。

二、打开微信,点击微信界面的搜索选项后进行截屏(截屏图片见公证书附件第三页)。

三、在搜索栏输入“XXXX”后进行截屏(截屏图片见公证书附件第四页)。

四、点击微信界面中出现的“搜一搜XXXX”,待界面显示后进行截屏(截屏图片见公证书附件第五页)。

五、点击界面中“XXX旗舰店”选项,待界面显示后进行截屏(截屏图片见公证书附件第六页)。

六、点击“关注公众号”选项,进入界面后进行截屏(截屏图片见公证书附件第七页)。

七、进入公众号后点击带有“XXX”图标的公众号头像,进入界面后点击界面右上普标,显示有“置顶公众号”、“更多资料”、“推荐给朋友”三个选项后进行截屏(截屏图片见公证书附件第八页)。

八、点击“更多资料”选项,界面显示后进行截屏(截屏图片见公证书附件第九页)。

九、点击界面中“账号主体”选项,待界面显示后进行截屏两次(截屏图片见公证书附件第十、十一页)。

整个过程于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五十六分结束。

公证处人员翟红涛根据现场情况制作《工作记录》一份,取得截屏图片10张。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工作记录》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原件上公证人员及申请公证人员签名均属实,所附打印截屏图片10张为公证人员在现场操作过程中实时截屏所得。

附件:1、《工作记录》复印件一份共一页。

2、打印截屏图片十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公证处

公证员

二○一八年X月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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