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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公证巧妙化解企业劳动人事纠纷

  • 案例时间:2019-09-30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SHGGGY1564986765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公证作为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的重要手段,更能巧妙地化解企业劳动人事纠纷。某民营公司在员工入职前均会与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和《保密协议》,明确约定员工离职后半年内,公司将每月向离职员工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员工则需保证此期间不可在同类或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也不可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而该公司员工杨某、宗某某、张某先后离职后,公司按上述协议向原三人名下银行账户打款支付补偿金时被银行告知账户已注销而无法实现支付,且亦无法联系到三人,由此三名离职员工以此为由拒不履行竞业限制和保密义务的可能性骤增。该公司在多次尝试未果后向上海市杨浦公证处提出了提存公证申请。

公证员予以接待后了解到该企业的办案目的和内容,站在企业迫切需求的角度出发,首先公证员向公司告知了提存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说明提存的意义在于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公司履行了相应的给付义务,提存物及风险责任转归对方当事人,但是公证处办理提存只是对收到钱款予以代管,公司支付钱款的金额是否正确、是否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均需对方确认,且如一定期限内对方未领取则钱款将归国家所有的可能性,确保当事人明悉法律后果,并慎重作出选择。

在当事人确认知悉后,公证员予以了受理,而本案最大的难点在于,在公司仅提供了三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在职期间曾使用手机号码的情况下,如何有效联系到三名员工并完成债权债务清偿的实现。公证员在受理并且提存款到达公证处账户后,通过身份证系统查询三人户籍地址发送提存通知书,不断通过三人手机及地址多次联系对方,曾一度被当作“诈骗”电话等遭到拒接和挂断,在公证员不懈努力下,最终得以向三人说清原委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三人完成了提存款的领取。

提存公证作为清偿债务的一种特殊方式,有效化解了劳动人事领域的潜在纠纷,使得企业对员工的竞业限制和保密需求得以实现,充分体现了公证机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的沟通、服务、公证、监督的作用,有利于及时调整债权债务关系,预防和减少法律纠纷,维稳企业日常经营,稳定社会民事、经济秩序。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3)沪杨证提存字第X号

兹证明XXXX有限公司的授权代理人曹某称为履行该公司与宗某某(公民身份号码:310XXX39)之间的《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该公司与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九日将金额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叁佰捌拾元整提存于我处。


上海市杨浦公证处

公 证 员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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