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证据公证助力争议协商解决
- 案例时间:2019-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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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BJGGGY1564044753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A公司承建了由B公司开发的XX工程项目的施工工作,双方于2012年X月X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公司在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的约定向B公司报送了施工进度,B公司经常拖延核算产值并拖延支付进度款,A公司多次函告B公司,要求其及时履行付款义务。由于A公司一直垫付劳务、材料、设备等巨额款项,A公司被迫停工撤场,工程于2015年6月陆续移交给B公司,B公司将该建设工程于2015年9月投入使用至今。A公司于2015年7月将结算报告报送给B公司进行审核,但B公司一直未予审核。现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B公司未按上述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A公司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由将B公司起诉至XX省高级人民法院,为收集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A公司委托C公司(A的分公司)向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C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黄某某于2018年6月4日来到公证处称,A公司与B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诉讼,为维护A公司的合法权益,C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并表示需要前往河北省XXX局调取相关备案光盘并将光盘中的内容进行拷贝,特向公证处申请对调取及拷贝光盘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2018年6月5日下午,公证员黄某、工作人员司某随同黄某某一同来到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某房间内,在公证员黄某与本处工作人员司某的监督下,该房间内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向黄某某出示了一张光盘(该光盘表面无明显标识),由黄某某将该光盘内的文件复制粘贴至该处笔记本电脑(使用前无相关内容)内,随后,本公证员黄某当场将上述笔记本电脑收存,黄某某将上述光盘交还给该女性工作人员。当日下午3时20分结束离开。回到公证处,本处工作人员司某将上述黄某复制粘贴至该处笔记本电脑内的文件刻录至光盘。
拿到公证书后,当事人便与违约方进行协商,因为当事人有保全证据公证书,能够初步证明违约方的违约事实,所以协商的过程很顺利,纠纷也取得了圆满的解决。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8)京XX内经证字第XXX号
申请人:C公司,营业场所:XXX,负责人:甲。
委托代理人:黄某某,女,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黄某某于二〇一八年六月四日来到我处称,A公司与B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涉及诉讼,为了收集证据,维护A公司的合法权益,申请人接受A公司的委托,需要前往河北省XXX局调取相关备案光盘并将光盘中的内容进行拷贝,现特向公证处申请对调取及拷贝光盘内容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受理了上述公证申请。二○一八年X月X日,本公证员与本处工作人员司某随黄某某一同来到河北省XXXX,在本公证员与本处工作人员司某的监督下,该房间内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向黄某某出示了一张光盘(该光盘表面无明显标识),由黄某某将该光盘内的文件复制粘贴至我处笔记本电脑(使用前无相关内容)内,随后,本公证员当场将上述笔记本电脑收存,黄某某将上述光盘交还给该女性工作人员。当日下午十五时二十分结束离开。
回到公证处,本处工作人员司X将上述黄Y复制粘贴至我处笔记本电脑内的文件刻录光盘,共得到光盘一张(共刻录四份)。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证物袋中的光盘系黄某某在保全现场复制粘贴所得文件的刻录光盘,与实际情况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公证员
二○一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