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知名品牌帆布鞋认知情况调查问卷的保全证据公证
- 案例时间:2019-09-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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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BJGGGY1564042546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17年8月,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向北京市长安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希望本处对北京某某市场调查有限公司对“XX”帆布鞋认知情况进行问卷调查的行为予以保全。受理该公证申请后,公证人员与该律所的代理人以及调查人员在2017年8月份,依次前往广州、武汉、北京、上海及沈阳五座城市进行问卷调查,出具了上述公证书。这是一个较为典型的对问卷调查行为进行取证的保全证据公证,时间长、地域范围广是为了保证调查的样本有一定的普遍性;公证书所附的“问卷”及问题“示卡”和图片,可以表明公证的介入使得第三方机构的问卷调查的公信力得到增强,得到的证据的证明力相对较高。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7)京长安内经证字第XXX号
申请人: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XXX
负责人:李某某,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1XXX
委托代理人:高某,女,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1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因代理诉讼需要,委派高某于二○一七年八月九日向我处申请对北京XXXXX有限公司(相关资质文件见附件一)在广州市进行问卷调查的过程及取得的结果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辅助人员朱佳及访问员于二○一七年八月十日上午十二时许来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XXXX的XX广场,在本公证员和公证辅助人员朱佳的监督下,访问员持《某帆布鞋认知情况调查项目问卷》、示卡和图片(复印件见附件二)以及装有相关视频文件的平板电脑,随机向不特定的路人进行调查访问。截至当日晚十九时许,访问员共交回问卷五十九份(复印件见附件三),问卷及示卡和图片由本公证员保管并带回本处进行复印,平板电脑内的视频文件经拷贝至本处移动硬盘并由本公证员带回本处进行刻录成光盘。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上述现场访问过程本公证员和公证辅助人员朱佳均在现场;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示卡和图片的复印件与访问员现场所持文件的原件相符;视频文件刻制成光盘一式四张,经本处分别加封后,一张留存本处,其余三张交由申请人自行保管;五十九份《某帆布鞋认知情况调查项目问卷》的复印件与现场取得的问卷原件相符,问卷原件经我处工作人员封存后交由申请人自行保管。
附件一:北京XXXX有限公司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附件二:示卡和图片的复印件;
附件三:《某帆布鞋认知情况调查项目问卷》复印件共计五十九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长安公证处
公 证 员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