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贵德县牧区扶持项目现场监督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9-09-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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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QHGGGY1563703778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西北某县一牧业村于2015年利用三江源二期工程项目,共新建七座各1200平方米的养殖畜棚,自项目建成后,由于牧户发展资金有限,加之传统的思维方式和经营模式的影响,群众积极性不高,畜棚处于闲置状态,极大的浪费了资源,延误了发展机遇。为此,县财政局决定改变现状,最大限度的盘活现有资源,再次整合涉农资金100万元进行精准扶持,调动困难群众的积极性。拟对七个养殖合作社就牧户入股、入股羊只、贫困户占比、财务管理、年终盈利或分红、自行投入资金、目前存栏数等七项指标进行评分,优选经营管理比较正规、发展思路清晰的三家合作社进行重点扶持,从而达到刺激其他合作社主动跟进,激发活力的效果。为保证评分会公平、公正,县财政局向公证处申请了现场监督公证。
公证处在受理其评分会现场监督公证的申请后提前向申请人详细询问评分会的筹备情况,对主办评分会的单位的主体资格和评委名单进行了认真的审查,通过查阅资料,收集相关证据,询问拟扶贫项目的立项、报批、扶贫资金来源等情况,最终确定举办评分会的单位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公证处亦派员参加了现场监督。为保证评分会的顺利进行,避免会议现场发生混乱,公证员对会议的程序提出了具有可行性的建议。在评分会现场,公证员认真听取并做了现场工作记录,参会人员均在记录上签字确认,评分结束后就评分结果各合作社负责人均未提出异议。最后,公证员现场发表了公证词,随后出具了公证书。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9)青贵德证经字第XXX号
申请人:XX县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地址: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XX路。
法定代表人:李某,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XXX,住址:青海省贵德县XX镇XX号。职务:局长。
委托代理人:看吉拉某,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证号码:XXX,住址:青海省贵德县XX镇XX村XXX号。
公证事项:贵德县XX镇XXX村养殖专业合作社评分现场监督
申请人XX县财政局法定代表人李某的委托代理人看某于二〇一九年五月十五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贵德县XX镇XXX村养殖专业合作社评分现场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XX县财政局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关于XX资金整合使用方案》、《贵德县XX镇XXX村养殖专业合作社评分标准》、《贵德县XX镇XXX村养殖专业合作社运营管理情况评分表》、《贵德县XX镇XXX村养殖专业合作社评分汇总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均真实、有效,程序符合《关于XX资金整合使用方案》规定,评分标准及评分过程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处指派公证员马青瑜、公证员助理李本善于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出席了在贵德县XX镇XXX村举办的评分活动。评委朱某、谢某、多某现场对XXXX养殖专业合作社、XX养殖专业合作社、XXX养殖专业合作社、XXXXX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XXXXX生态畜牧业专业合作社、XXX养殖专业合作社、XX奶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七家合作社进行了现场评分,评分结果名单附后(附件2、附件3)。
兹证明,本次现场评分活动各方当事人具有合法的民事主体资格。评分过程符合《贵德县XX镇XXX村养殖专业合作社评分标准》的规定,评分结果真实、有效。
附件:1.现场工作记录。
2.贵德县XX镇XXX村养殖专业合作社运营管理情况评分表。
3.贵德县XX镇XXX村养殖专业合作社评分汇总表。
4.现场照片四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海省贵德县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