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案例 > 公证工作

张某出生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0-08-31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ZJGGGY1560997017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二○一七年的一天,委托代理人陆某来到海盐县公证处就张某去美国申请绿卡事宜申请办理张某的出生公证。陆某提交了张某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陆某身份证一份、户口簿一份、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一份(内容记载了张某的出生时间、出生地、父母姓名)、还有出生时医院给新生儿(记载新生儿性别、出生时间、母亲姓名)系在手腕上的登记卡一张、委托书一份。这些材料符合办理出生公证的受理条件。然而,当公证员在与陆某做谈话笔录问到他与申请人的关系时,他却吞吞吐吐,欲言又止。公证员告知陆某,他所提供的材料需进行核实无误后才能作为出证的依据。陆某坚持声称这些材料都是真实的。案件受理之后,公证员特意关照核查人员,核实上述材料时务必仔细核对。然而经过核查,所有材料都没有问题。但公证员依旧心存疑惑,于是找到陆某,询问了具体情况。在陆某的讲述下,公证员得知了一个感人的“换子”故事。原来陆某的妻子于一九八六年诞下一子,在抱起孩子的那一刻,陆某既开心又疑惑,因为孩子手上带着的登记牌上清楚地写着孩子的母亲是一个陌生人的名字。他随即问了医生,医生说可能是登记牌挂错了,孩子肯定没错。陆某将信将疑地回家了。随着孩子的渐渐长大,孩子是不是换错了的疑惑一直困扰着他,于是他暗地里四处调查,终于在2005年排除万难,找到了那个登记卡上的陌生女人和她的孩子张某,并和张某去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支持陆某是张某的生物学父亲,同时与陆某共同生活了近十年的“儿子”与陌生女人的丈夫也做了一份亲子鉴定,结果也是肯定的。至此,两家孩子被互换的事实得到了确定。医院和两个家庭签订了赔偿协议。两家人考虑到毕竟孩子们在原有的家庭里生活了近十年了,为了不影响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双方都决定不换回彼此的孩子,所有的户籍登记信息也不作更改。由于陆某的家庭条件更好,所以时不时地会对亲生儿子张某给予经济上的支持,张某不负众望,考上名牌大学,在美国读研后顺利得到一份工作,这次办理出生公证,就是用于去美国申请绿卡。

出生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出生于中国领域内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的活动。出生公证主要用于当事人去国外移民、留学、探亲等,是公证机构常见的公证事项。当事人只要提供户口簿、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明)、居民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公证机构只要对当事人提供的这些材料进行核实无误后即可出具出生公证书。此案中,由于两个家庭都选择不换回孩子,所以在法律关系上,陆某与张某并无亲属关系,本案的矛盾点即在于当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相冲突时该如何出证?

很明显该案件出证只有二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按现有的材料,直接出具《出生公证书》。

第二种方法,本着尊重客观事实的严谨态度,根据实情,让当事人提供确定身份关系的重要材料去户籍登记部门更改户籍登记信息,公证处按更改后的材料出具《出生公证书》。

第一种方法不违反办证程序,但不尊重客观事实;第二种方法实施的前提是当事人必须愿意配合,把孩子换回来并凭着当年的相关材料去更改户籍登记信息。

公证员又一次找到了陆某。希望他尊重客观事实,根据实情去更改户籍登记信息。但陆某还是有所顾虑,不仅怕对方家庭有想法,还怕影响留在身边的孩子的情绪,最关键的是亲生儿子张某的相关材料已经提交给了美国移民局,万一这里的户籍更改时间上影响了他的签证...因此,他拒绝了这一建议。公证员告诉陆某,如果根据现有的户籍材料,一旦张某在美国的移民或定居成功,他将不可能在法律上以生父的名义去美国,并且日后的生活上也会带来很多不便。最终,通过公证员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陆某被说动了,同意回去和张某及其“父母”商量。

几天后,陆某主动联系公证员说张某同意了。公证员遂决定了办证方案。一方面让陆某提供当年由北京某鉴定中心出具的亲子鉴定书和医院的赔偿协议书,另一方面让他联系张某的美国律师,告知实情,并让其咨询移民局,如何变更材料?公证员在取得亲子鉴定书和赔偿协议书后,及时和北京鉴定中心取得联系进行核查,并让他们尽快将核查材料寄过来,同时又找到了当初医院处理此事的负责人了解情况进行核实。在所有核查材料无误的情况下出具了《亲子鉴定书》公证、《赔偿协议书》公证,在取得了这两份公证书后,出生公证书遂顺利出具。这份“货真价实”的出生公证书历经了一个月终于如期完成。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7)浙盐证字第XXX号

申请人:张某某,男,一九xx年十月十七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曾用名:方某某。

公证事项:出生

兹证明张某某于一九xx年十月十七日在浙江省海盐县出生。张某某的父亲是陆某某(公民身份号码:xxxxx),张某某的母亲是何某某(公民身份号码:xxxxx)。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海盐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相关案例
同城律师推荐
  • 姚娟 专职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 股权纠纷、 融资借款、 股权激励、 改制重组、 合同纠纷、
    服务地区:深圳市
  • 范志军 首席律师
    专注于非诉法律服务
    信用卡逾期优化、 网贷逾期优化、 断供房保房、 断供房法拍房补贴、 车辆出险维修记录、 个债小额欠款、
    服务地区:深圳市
  • 黄海 专职律师
    中银-力图-方氏(横琴•深圳)联营律师事务所
    海事海商、 涉外法律、 涉外仲裁、 刑事辩护、 国际贸易、 私人律师、 涉外公证、 招商引资、
    服务地区:深圳市
  • 秦健峰 专职律师
    广东祥祺律师事务所
    抵押担保、 经济仲裁、 公司犯罪、 公司法、 债权债务、 自然资源、
    服务地区: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