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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提前受理人到即刻出证

  • 案例时间:2019-07-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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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ZJGGGY1553567629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份的一个上午,本处接待大厅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的人非常焦急地向我处公证人员咨询办理涉外亲属关系和委托书公证的相关手续。经公证人员仔细询问,原来是这么回事:打电话的人叫寿某,是寿某某的堂姐。寿某某是我们长兴当地一家星级酒店的职员,那年酒店组织员工赴泰国旅游,寿某某也参加了。就在员工旅游期间,酒店接到了旅行社打来的电话,说寿某某在泰国坠楼身亡了。寿某某的家人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刻与中国驻泰国的领事馆取得了联系,确认由寿某某的两位堂姐赶赴泰国当地处理相关事宜需要两个公证书,一个是寿某某与其母亲的亲属关系公证,一个是其母亲委托寿某某的两位堂姐全权处理相关善后事宜的委托书公证。而此时,寿某已经订好了第二天赴泰国的飞机票,需要在当天就能拿到以上两份公证书。

公证人员感受到了寿某的心急如焚,也意识到事情的紧迫性。人死为大,公证人员决定为此事提供绿色通道,于是在电话里将办理上述两个公证书所需的材料以及需要寿某某的母亲作为当事人出面进行申请的情况详细地告知了寿某,并与寿某互相加了微信,嘱咐寿某将相关证明材料提前拍照并发微信给公证人员。一个小时左右,寿某就将公证所需的材料通过微信发送给了公证人员,公证人员有了这些证明材料,就提前进行了受理,并将需要翻译的文件发送给翻译公司翻译。公证人员向翻译公司告知了该公证的急迫性后,翻译公司也很给力地在下午上班之前将翻译件发送过来了。万事俱备后,下午一上班,公证人员就通知寿某带寿某某的母亲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公证处来办理相关手续。当事人一到公证处,公证人员即刻向当事人询问了相关事实并核查了证明材料原件,然后将提前打印的受理材料和委托书让当事人进行确认后再签名。手续办完后,公证人员当场将亲属关系和委托两份公证书交到当事人手中。

没多久,寿某某的善后事宜处理完毕,骨灰也顺利带回来了,死亡赔偿也得到了妥善解决。在整个事情的处理中,公证处的高效服务让他们一直记忆犹新。

现在长兴县公证处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的改革,最大程度服务群众。目前,长兴县公证处正在积极探索微信公众号的开发,做到网上申请,一次取证,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7)浙长证外字第XXX号

申请人:A,女,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九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委托

兹证明A于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来到本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A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长兴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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