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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送达证据保全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9-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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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GXGGGY1551924251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陈某是广西XX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公司董事会定于XX年XX月XX日召开临时董事会。由于股东罗某从XX年至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参加董事会,也不签署董事会需要签发的任何文件,导致该公司董事会不能正常运行,且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XX年XX月XX日向该公司发了《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X工商信改字[XX]XX号】,责令该公司在45日内进行整改。

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公司瘫痪,恢复公司的正常运行,亦为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该公司欲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向罗某(邮寄地址:XX市XX路XX号,电话:181XXXX0728)寄送《广西XX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的通知》、《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的函》、《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原件各一份。陈某委托周某向公证处申请了邮寄送达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员陈甲、公证工作人员陈乙随同其公司代理人周某于XX年XX月XX日,来到XX县XX镇XX路XX号(XX县邮政局XX邮政EMS快递网点),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周某以全球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向罗某(邮寄地址:XX市XX路XX号,电话:181XXXX0728)寄送《广西XX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的通知》、《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的函》、《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原件各一份。公证员陈甲、公证工作人员陈乙对本次邮寄送达的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司代理人周某拿到公证书后,对公证处和公证员表示了感谢。

邮寄送达公证最关键的是解决了邮寄人对邮寄内容的证明,因为通过邮政渠道,邮寄人很容易证明于何时曾向某人发出过特快专递信件,但信件的内容无从证明,公证机构通过复印上述邮寄的信函及全程监督的过程,很好地证明了邮寄信函的内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是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这样,申请人就为自己留取了最为有利的证据,日后在与被送达人协商或在法院诉讼过程中取得了主动权。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广西XX有限公司

住所:XX县XX镇XX水电厂内

法人代表:陈某

委托代理人:周某

公证事项:邮寄送达保全证据

申请人广西XX有限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周某向我处申请对邮寄送达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陈甲与公证工作人员陈乙及广西XX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周某于XX年XX月XX日下午三点三十五分来到XX县XX镇XX路XX号--XX县邮政局XX邮政EMS快递网点,周某以“全球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向罗某(邮寄地址:XX市XX路XX号,电话:181XXXX0728)寄送《广西XX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的通知》、《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的函》、《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原件各一份,并取得编号为XXXXX1、XXXXX2的《国内标准快递》单贰张。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广西XX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的通知》、《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的函》、《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的复印件与实际邮寄的文书内容相符,编号为XXXXX1、XXXXX2的《国内标准快递》单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

附件:

1、《广西XX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的通知》、《关于召开临时董事会的函》、《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共三页;

2、《国内标准快递》单(编号:XXXXX1、XXXXX2)复印件各一份共贰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县XX公证处

公证员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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