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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州张某无犯罪记录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1-03-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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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AHGGGY1551769983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萧县黄口镇的张某,因需要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上班,该公司需要提供本人的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当事人张某来到公证处咨询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的相关事宜。

我处接待了当事人张某,并告知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所需要的材料,当事人提供材料后于2019年2月26日来到我处申请办理了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我处核实后,为其出具了公证书。

申请人:张某

公证事项:无犯罪记录公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9)皖萧公证字第170号

申请人:张某,男,XXXX年XXXX月XXX日出生,住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黄口镇教办室5号。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无犯罪记录证明    

兹证明张某至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期间无犯罪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萧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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