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电子证据案
- 案例时间:2019-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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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SGGGY1551670207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零件,并于2017年4月签订了《销售合同》。华某是甲公司的财务人员,经常通过QQ与乙公司沟通,聊天记录中存有大量的电子数据。甲公司后因乙公司销售的设备零件存在质量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次庭审时,甲公司提交的证据是本公司下载、存储的电子证据,该证据未被法院采信。
2018年12月18日,甲公司委托华某向公证处申请保全QQ聊天记录。因QQ的特性,华某与乙公司的聊天记录只有使用华某的电脑主机才能显示。第二天,华某带着电脑主机到公证处保全电子证据。因不是使用公证处的电脑主机,清洁性检查是必要环节。首先是保证互联网的清洁性,其次是保证存储介质的清洁性,为保证证据效力,公证员建议当事人采用“截屏+屏幕录像”的方式进行,将清洁性检查的过程录制下来。证据保全结束后,公证员使用不可重复刻录的光盘,对现场下载的电子证据、屏幕录制的视频进行刻录。因进行了严格的清洁性检查,通过公证的电子证据被法院采纳,甲公司最终胜诉。
电子证据保全中,多种技术手段都可以操控、混淆保全结果,因此对方当事人非常容易以清洁性问题提出抗辩,法院也对清洁性问题极为重视。详细的清洁性检查,对于提高证据的证明力有着重要作用。公证员在保全电子证据过程中,应重视三个方面的清洁性检查:计算机设备的清洁性检查、接入互联网的清洁性检查、储存介质的清洁性检查。对于不是同时使用公证处的软硬件设备和网络接入互联网的,清洁性检查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9)扬诚证民内字第X号
申请人:江苏XX有限公司,住所:扬州市广陵区某镇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法定代表人:唐某某,男,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代理人:华某,女,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下午,申请人的代理人华某携带公司台式电脑主机来到我处,向我处申请办理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公证员汪某某和公证人员董某共同办理了该公证。公证员汪某某进行了如下事前准备:1、将该台式电脑主机连接我处的台式电脑显示屏以及其他电脑设备;2、接入我处的网络接口;3、打开电脑,将我处的正版"屏幕录像专家V2017"安装到电脑;4、将我处未使用过的光盘放进光驱(光盘命名为"12 19 2018"),用于存储相关证据。
华某在公证员汪某某的提示下,进行了如下事前准备:
编者注:中间步骤省略
屏幕录制结束后,公证员汪某某将F盘中名为"江苏XX证据保全"的屏幕录制视频、Word文档一起拷贝进U盘(该U盘由我处提供)。
公证员汪某某将华某操作过程中保存的"2017年4月对账单、2017年5月对账单、2017年6月对账单、2017年9月对账单、发货单、销售合同"一起刻入进光盘(光盘由我处提供)并密封,共四份,申请人三份,我处留存一份。
公证员汪某某将名为"江苏XX证据保全"的屏幕录制视频、Word文档一起刻入进光盘(光盘由我处提供)并密封,共四份,申请人三份,我处留存一份。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打印结果共23页的复印件内容与保存在我处的原件内容相符。原件为电脑操作人员华某在操作过程中现场打印所得,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1、屏幕录制视频、Word文档的刻录光盘
2、对账单、发货单、销售合同的刻录光盘
3、2017年4月对账单彩印件
4、2017年5月对账单彩印件
5、2017年6月对账单彩印件
6、2017年9月对账单彩印件
7、发货单彩印件
8、销售合同彩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扬州市扬诚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