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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某死亡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9-09-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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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NMGGGGY1551160527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布A于2019年2月19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其父亲的死亡公证。

布A称其父亲布某于2018年10月26日在呼和浩特市因病死亡,其母亲祝C和爷爷布D均健在,其奶奶张E已先于布某死亡,布A本人是家里的独生子。布某生前遗留有一处房屋及一笔公积金,布A的母亲祝C主张继承,爷爷布D和布A本人主张放弃继承权。因爷爷布D住在沈阳,不能来呼和浩特,需在沈阳当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布A咨询沈阳当地公证处,对方要求布A提供其父亲布某的死亡公证书,以证明其父亲布某死亡的真实性。

为此,布A向我处提供了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居民户口簿、干部履历表)及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总队医院出具的其父亲布某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我处公证员对上述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后,及时出具了公证书。

死亡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自然人已经死亡的法律事实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死亡公证书经常用来代替死亡证明跨地区或者跨境使用,也可用于继承公证等民事活动。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9)内证民字第XXX号

申请人:布A,男,一九九八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身份证住址:XX,系布某的儿子。

公证事项:死亡

兹证明布某(生前公民身份号码:XX),男,于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因病死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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