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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洮县证人证言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21-01-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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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GSGGGY1545094252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17年12月24日上午,申请人安某、安某父亲、证人李某来到县公证处,安某告诉公证员:“我经证人李某介绍和何某认识,认识时间不久,我和何某于2017年2月14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期间,我得知何某有精神疾病后,积极为何某治疗疾病,后因何某怀孕后流产,我和何某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于2017年11月10日被人民法院调解离婚。我和何某结婚时,我家支付何某父亲高额的彩礼,本来生活困难,支付给何某父亲高额的彩礼后,我家的生活更加困难了。现人民法院已调解我和何某离婚,我要起诉何某和何某的父亲返还我家支付的高额彩礼。因介绍人(媒人)证人李某路途遥远,无法亲自出庭作证,我们申请对证人李某的证言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公证员了解情况后,告知安某、证人李某和安某的父亲办理证据保全公证所提供的证据材料。

2017年12月26日,安某和证人李某来到公证处,公证员对安某和证人李某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后决定受理安某申请的关于保全证人李某证人证言公证。受理后公证员对安某提供的证据材料、办证目的、证人资格(证人的身份和作证能力)进行了全面审查,告知安某和证人李某办理保全证人证言公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即保全证人证言公证仅对证人的身份和书写的证人证言是证人亲自书写进行证明,不对证人作证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通过询问安某和证人李某办理保全证人证言的真实意图、保全方式,原因、用途和目的,保全方式,产生的法律后果分别制作了公证谈话笔录,证人李某在临洮县公证处在公证员当面书写了证人证言一份。在公证员办理证人李某书写的证人证言保全公证时,由公证工作人员对证人李某的证人证言保全过程全程进行了摄像。公证员为安某出具了保全证人证言公证书。

2018年6月13日,公证处对当事人办理的公证案件满意度进行回访时,安某的父亲告诉公证员,公证员为安某办理的保全证人证言公证书,已被人民法院作为证据采信,人民法院已调解何某和何某的父亲返还安某部分彩礼,安某已拿到部分退还的彩礼。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XX)临证字第XX号

申请人: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甘肃省XX县XX镇XX村XX社XX号,身份证号码:XXX。

关系人: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甘肃省XX县XX镇XX村XX社XX号,身份证号码: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人证言

申请人XXX因与XXX发生彩礼款返还纠纷,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于二0一七年XX月XX日向我处申请对证人XXX的证言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员XXX于二0一七年XX月XX日XX时XX分至XX时XX分,在甘肃省临洮县公证处对证人XXX就彩礼款一事进行了询问,并制作了《谈话笔录》一份共2页,同时对证人XXX的书写上述证言的过程进行了摄像,得到摄像光盘二盘,并由本公证员和公证员XXX当场封存。

兹证明证人XXX在上述谈话过程中意思表示真实。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证人证言》(共1页)的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XXX阅读了原件全文,其在原件上的签名、捺手印均属实;二张摄像光盘所记载的内容为证人XXX亲口所述,一盘现保存我处,另外一盘现保存于申请人XXX处,该证据XXX或其代理人须在人民法院开庭时由法官当庭启封,否则无效。

附件:1、《证人证言》的复印件共X页;

      2、本处谈话笔录一份共X页;

      3、证人XXX身份证复印件X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省临洮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0一七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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