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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监督公证保障经适房选房工作案

  • 案例时间:2018-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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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HGGGY1545014198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10月9日至10月16日期间,长宁区第六批(2016年)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活动在IBP国际会议中心顺利召开,长宁公证处受长宁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的申请,全程参与为期8天的经适房选房工作,提供现场监督公证服务。

选房工作正式开始前期,长宁公证处了解到部分选房户家庭因种种原因无法亲临选房现场的实际困难后,公证处接待窗口为他们特辟了“绿色通道”,专项提供经适房选房委托公证服务,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选房户做到当天咨询当天办理,加速审查优先出证,尽可能地减少选房户的等待时间,为选房户能够按时安心的参加选房活动提供前期保障。

本批次内长宁区符合购买经适房条件的家庭共有2272户,为了确保现场选房活动的顺利进行,长宁公证处成立了共计13人的工作小组,事前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选派了富有经验的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轮班驻场。选房会现场,公证人员分别对选房者身份检录、正式选房、房源确认3个环节进行了现场监督。在身份检录区,由公证人员综合审查选房户选房材料,核对选房人身份信息,在正式选房区域内,公证人员监督选房户按照轮候序号有序、自主选房,而在最终的房源确认区,公证人员会向选房户再次确认所选房源,确保整场选房活动按照事先约定的选房规则进行,保证了整个选房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经适房选房事务关乎困难家庭的切身利益,通过公证服务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能够有效预防社会经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矛盾风险,为社区、城区和谐稳定发展推波助力。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沪长证经字第XXXX号

申请人: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住所:XXXX,法定代表人:A,委托代理人:B。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的代理人B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处申请,对其主办的“XXXX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现场会”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受理了上述公证申请,并指派公证员C、D分别对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期间的“XXXX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现场会”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

经查,申请人具有合法举行本次选房活动的资质。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向本处提交了《XXXX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户选房工作规则》及摇号排序结果,该选房工作规则中对选房过程所规定的程序具体、合法。

XXXX年XX月XX日,本处委派公证员C和公证人员D、E、F来到上海市XXXX,对当日的“XXXX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选房现场会”全过程进行了现场监督。我处公证人员根据《XXXX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户选房工作规则》及摇号排序结果,依次对参加选房申请人代表的身份进行核对,并监督其选房的过程。经现场监督,该选房活动过程符合预定程序。

兹证明申请人具备合法举行本次选房活动的资质,本次选房过程在本处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符合预定程序,本次选房结果真实、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长宁公证处

公 证 员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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