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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证据公证助力知识产权保护

  • 案例时间:2018-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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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TJGGGY1530701853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王某是某包装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主要负责生产并销售塑料制品、纸制品、模具等外包装产品,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其产品以独特的外观设计而深受消费者喜爱。在一次某食品产业博览会中,王某发现某模具有限公司和某实业有限公司在天津某会展中心展厅内展览的部分产品的外观设计与王某设计的专利几乎完全一样,上述两家公司生产并销售的部分产品涉嫌严重侵犯了王某的专利权。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向XX省XX市某公证处申请了保全证据公证。

该公证处的公证员受理了王某的公证申请后,认真细致地审查了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专利证书以及申请保全的证据与当事人的权益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为了有效防止证据的灭失,保护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公证员立即协调工作时间,以最快的速度随同王某及其代理人前往天津某会展中心展厅内的相关展位,王某的代理人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对展厅内涉嫌侵权的相关展位的位置、店面门头等现场情况及展示的相关产品进行拍照,该展位内的工作人员向代理人提供了展示的产品、提袋、名片以及产品图册。整个过程均在公证员和公证人员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公证员将整个过程以书面的形式制作了现场工作记录,经在场人核对并签名后,将该记录附在卷内。对于现场收到的展示产品和提袋,公证员耐心细致地对其进行了清点和封存,并将相应的名片和产品图册保存并复印,同时将复印件附于公证书的附件中,最后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拿到公证书的王某对公证处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表示了感谢。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中国经济的内在需求,有利于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及知识产权的自身特点,公证作为一种预防性的司法证明手段,已经越来越被知识产权领域所认可和广泛使用,越来越多的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律师事务所、企业与公证处形成了长期合作关系。实务中,以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侵权事实的保全证据公证为主。由于侵权行为的证据不易固定留存,当事人往往选择公证的形式来有效地保全证据,这样不仅可以防止证据的灭失,全面、客观地反映真实情况,为人民法院和行政机关及时解决纠纷提供可靠的证据,而且可以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后,公证处会多与企业沟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方式方法,提供新型法律服务,提高证据保全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升公证服务知识产权的水平和质量,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发挥独特作用。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津XX字第XX号

申请人:王某,男,XX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住所: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王某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向本处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人员XX及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林某于XX年XX月XX日来到XX会展中心XX展厅XX展位。在本公证员与公证人员A的现场监督下,由林某对现场情况及该展位内展示的产品进行拍照,共取得照片十四张(见附件一)。该展位内的工作人员向林某提供展位内的展示产品九件、提袋一个、名片一张(见附件二)、产品图册一本(见附件三)。本公证员及公证人员将林某在该展位内取得的展示产品九件及提袋一个加贴封条进行封存。封存后的物品交由申请人保存。   

兹证明本公证书所附照片十四张为林某拍摄,与现场的实际情况相符;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名片复印件与林某现场取得的名片原件相符;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产品图册复印件与林某现场取得的产品图册原件相符。

附:一、照片十四张

二、名片复印件(共一页)

三、产品图册复印件(共二十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XX公证处

公证员

二0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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