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某商品房销售选房顺序摇号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8-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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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JSGGGY1530497206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17年5月13日,南京市政府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要求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企业及其委托代理销售机构应采用由公证机构主持公开摇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5月24日,南京市司法局、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下发《关于做好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住房工作的通知》,确立南京公证机构主持售房摇号公证实行公平、公开、公正以及严审可售房源、严把申购资格、严密摇号流程的原则。
2017年5月29日,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某商品房选房顺序摇号活动公证,提交了经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核验的《报名摇号清册》。根据《报名摇号清册》显示,本次商品房销售共有375组申购客户,其中有19组客户经核验不具有摇号资格,即本次销售有效报名客户共356组。公证处将上述《报名摇号清册》在本处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一天,同时公示的还有本次摇号的摇号规则。摇号规则中确定了本次摇号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摇号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的处理规则。在公示期内,公证处未收到有效异议。
5月31日上午10时,摇号活动在公证处直播现场正式开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新闻媒体记者、开发企业代表、申购人代表等到场监督。整个摇号活动由公证员主持,并通过公证处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视频直播。摇号使用了公证处自行准备的电脑以及自行委托开发的专用摇号软件。10时30分左右,摇号过程结束,公证人员在现场人员的共同监督下,将用于本次摇号的电脑和软件进行了封存。同时,公证员将摇号结果在公证处网站上进行了公示。
商品房选房顺序号摇号公证涉及敏感的民生问题,社会关注度高。为确保全国范围内首次举办的商品房摇号公证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公证处采取了以下多种措施:
1.事先严格审查申请摇号楼盘的销售资格、销售方案及可售房源的范围、套数,严格审查由开发商提交并经房产部门审核的有购房资格的申购人名单,并将已隐去八位身份证号码的申购人信息及购房证明等信息在公证处官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摇号所采用的电脑软件由公证处委托开发,并经江苏省软件检测中心检测合格;摇号使用的电脑均事先恢复出厂设置,保证清洁;现场安装摇号软件并制作、导入摇号数据,保证了摇号的安全性。
3.摇号现场邀请申购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房地产监管部门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多方共同见证监督,整个摇号过程通过公证处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现场直播。
商品房选房顺序摇号公证可以解决老百姓一直关注的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存在的暗箱操作、炒卖房号等违规问题,让“供不应求”的商品住房销售活动实现公平、公开、公正,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维护普通群众的正当利益。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2017)宁南证经内字第XXXX号
申请人: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XXX。
法定代表人:吕某,男,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委托代理人:赵某,女,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公证事项:某商品房选房顺序摇号活动
申请人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代理人赵某于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来到我处,申请本处主持于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举行的某商品房(住宅部分)选房顺序摇号活动。
经查,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本处提交的营业执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授权委托书、销售方案等均真实、有效。本次某商品房的住宅房源为166套,有效客户序号为356个,上述客户序号由开申请人提供并经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核准,且在我处官网进行了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房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本公证员及公证员冯健、公证员助理潘定、公证员助理王旖珏于二〇一七年五月三十一日上午十点主持了在本处(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六楼)举行的某商品房选房顺序摇号活动。本次摇号使用的是我处提供的电脑设备和我处委托开发的专用摇号软件,潘定现场将本次摇号数据导入摇号软件并操作电脑运行摇号软件,依次抽取上述356个客户序号的选房顺序号。
上述摇号活动的全程由本处公证员现场主持。摇号过程由南京公证处录像并在南京公证处官网(http://www.njnotary.cn)及南京公证处微信订阅号(njgzcdy)上现场直播。
兹证明本次摇号活动符合既定的程序规则及《关于做好公证机构主持摇号方式公开销售商品房工作的通知》规定,公证书所附的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真实、有效。
附件:1.摇号结果
2.报名摇号清册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南京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七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