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送银行个人贷款过期催款通知书保全证据公证
- 案例时间:2018-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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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YNGGGY1530080378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18年6月,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委托代理人李X、张XX来到我处咨询,因其债务人晏XX未按期归还到期贷款,其预留电话号码及住址均无法联系上本人,现该银行为保障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以备诉讼之需,拟向我处申请办理向晏XX邮寄送达《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贷款过期催款通知书》保全证据公证。我处承办公证员在详细了解了当事人的身份和公证目的后,审查受理了该申请。公证员向当事人告知了需要提供的公证资料及办理邮寄送达保全证据公证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为保证整个保全证据过程的真实、合法,保全工作开始前公证人员与当事人就办理公证的注意事项做了充分的沟通,整个邮寄送达过程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公证人员对邮寄送达过程做了详细的工作记录并全程进行了录像保存,办理完毕后于当日出具了公证书。
邮寄送达“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贷款过期催款通知书”的保全证据公证书证明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邮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贷款过期催款通知书”的事实和过程,同时也证明了邮寄的内容和收件人的姓名、地址等具体情况,为日后因银行方是否履行了告知和送达义务可能发生的纠纷或诉讼留下了强有力的证据。如产生诉讼,也便于人民法院认定事实,及时解决纠纷。保全证据公证是当事人维权的一项重要法律途径。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 )云XX证字第XX号
申请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住所:曲靖市XX区XX街道XX路XX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负责人:XXX
委托代理人:XXX,男,公民身份号码:XXX。
委托代理人:XXX,男,公民身份号码: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为维护其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于二○一八年X月X日向我处提出申请,对其向XXX邮寄送达《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贷款过期催款通知书》的行为过程和事实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我处受理了该公证事项并指派本公证员承办。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XX、XXX以及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XXX、XXX于二○一八年XX月XX日上午X时X分来到云南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XX区营业部,由XXX、XXX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向XXX(地址:云南省XX市X县X镇X路X号,电话XXXX)寄送了《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贷款过期催款通知书》(二份共二页),并取得编号为1008413014930的EMS邮政特快专递运单一张。
兹证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向XXX邮寄送达《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贷款过期催款通知书》的行为事实真实,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中国建设银行个人贷款过期催款通知书》(复印件,二份共二页)与当时邮寄送达的文书内容相符,保存于我处的摄像刻录光盘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XX市XX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