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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无犯罪记录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8-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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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SCGGGY1527849914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S某系尼泊尔在成都留学生,因学习期限结束,需要前往美国继续学习。S某被告知需要提交无犯罪记录公证书,便前往成都市成都公证处咨询如何办理。当日,由公证员张莹及公证人员郝亚进行接待。在了解了当事人的意图后,立即告诉S某需要提交个人有效护照、涉外单位联系卡、在校学习情况说明、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及个人2寸证件照,并告知S某根据成都市的有关规定,由公证处收集资料提交出入境管理中心,大约十五个工作日后,由出入境管理中心核查无误后,向该处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再出具公证书。S某告知我们他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日期必须从入境之日起开始,但是经公证人员查看,其居住许可证的登记日期是从其入境后一个月登记,因而出入境管理中心无法出具从入境之日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经公证人员仔细询问后得知S某所在学校可以出具的在校学习情况说明可以说明其在入境后入学当天起在校期间无犯罪记录,公证人员便告知S某若再办理此证明的公证是否可以使用。经S某确定,后前来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学校出具的《在校情况说明》的公证,公证人员同时向S某所在学校核实《在校情况说明》的真实性后,取得出入境管理中心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后,及时为S某出具了公证书,S某顺利使用。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7)成证字第 号

申请人:S某,男,。X年X月X日出生,国籍:尼泊尔,尼泊尔护照号:XXX。

公证事项:无犯罪记录

兹证明S某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居住期间无犯罪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

公证员

XX年XX月XX日

公 证 书

(2017)成证字第 号

申请人:S某,男,X年X月X日出生,国籍:尼泊尔,尼泊尔护照号:XXX。

公证事项:译本内容与原本相符

兹证明前面(2017)成证字第XX号《公证书》的英文译本内容与该公证书的中文原本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公证处

公证员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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