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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公共租赁住房摇号现场监督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8-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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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NYGGGY1527848482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17年12月16日,某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10655户申报家庭按照分批排序的原则对申报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进行公开预分配,申请者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摇号排序。摇号现场邀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察部门、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工作人员、新闻媒体、由社区随机抽取的52名摇号代表,现场参与了摇号过程。根据该市住房保障中心的申请,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指派两名公证员全程现场监督公证。由于本次公租房摇号是分别针对参战优抚家庭、优先保障人员、非优先保障家庭分三个批次进行的,公证处的全程参与避免了因分配不公而引发矛盾,纳入摇号名单人员将按批次依序结合拟交付房源数量进行联审,依据联审结果,符合保障条件家庭将依据预分配选房结果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保障条件人员将取消保障资格,并在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对摇号结果进行了公示。

这次公租房摇号程序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现场随机抽取的摇号代表抽取73名参战优抚家庭的摇号顺序;第二阶段,由摇号代表轮流抽取方式抽取3210名优先保障人员的摇号顺序,每轮抽取150名,共分22轮,最后一轮被抽取人数为60人;第三阶段,由摇号代表轮流抽取方式抽取7372名非优先保障家庭的摇号顺序,每轮抽取150名,共分50轮,最后一轮被抽取人数为22人。

公证员从公租房住户身份确认、数据审核与导入、第三方摇号软件和人员的审核等所有程序现场监督,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了分房不公引发的矛盾,有效地保护了公租房住户的合法权益。

【公证书格式】

附:

公 证 书

(2017)许天证民字第 号

申请人: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xxxxxx,住所:河南省某市xxxxx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陈xx。

公证事项: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现场监督

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于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向本公证处提出申请,对二○一七年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经查,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向本处提交的申请书、授权委托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工作的通知、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2017年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的通知、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方案摇号议程、承诺书、分配家庭名单均真实、有效。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活动经许昌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具有举办该项活动的合法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关颖、公证人员安万德于二○一七年十二月十六日在许昌市公共资源大厦3楼会议室出席了许昌市住房保障中心举办的“二○一七年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摇号活动”。经现场查验,摇号设备和程序合格,使用正常,摇号程序符合《市住房保障中心关于2017年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方案》的规定。??兹证明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活动各方当事人均具有合法的民事主体资格,参与摇号户为10655户,这次公租房摇号程序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现场随机抽取的摇号代表抽取73名参战优抚家庭的摇号顺序;第二阶段,由摇号代表轮流抽取方式抽取3210名优先保障人员的摇号顺序,每轮抽取150名,共分22轮,最后一轮被抽取人数为60人;第三阶段,由摇号代表轮流抽取方式抽取7372名非优先保障家庭的摇号顺序,每轮抽取150名,共分50轮,最后一轮被抽取人数为22人。从社区随机抽取的摇号代表李xx等52人分别进行了现场抽签,朱xx等10655人分别取得了公租房的预分配资格。上述摇号结果真实、有效。

附件:1、《市住房保障中心2017年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方案》;

2、《2017年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摇号结果第一轮人员名单》;

3、《2017年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摇号结果第二轮人员名单》;

4、《2017年许昌市区公共租赁住房摇号结果第三轮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许昌市天平公证处

公证员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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