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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公众认知度市场调查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8-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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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BGGGY1527847131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17年12月8日,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因代理诉讼需要,向湖北省武汉市某公证处申请对北京零点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在武汉市进行问卷调查访问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目的是对某著名电器有限公司商标公众认知度进行的市场调查行为予以证据保全,用于对他人涉嫌侵犯其公司的注册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情况进行调查取证。

受理当事人公证申请后,该处公证员王某及助理张某先对当事人提供的调查方案和调查问卷内容进行了审查。之后,分三天分别前往武汉三处家电市场,对市场调查公司监督员及访问员的发放问卷卡片及回收的行为予以现场监督公证。其中,2017年12月10日,从当天上午至傍晚,在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国美电器 (中南旗舰店),市场调查公司监督员及访问员针对《第一套-某电器商标公众认知调查项目定量问卷》、《第二套-某电器商标公众认知调查项目定量问卷》及卡片所列内容,随机对现场不特定的被访者进行了调查访问,公证处公证员及助理对上述市场调查行为进行了全程监督,客观全面记录调查过程并制作工作记录,对调查获得的原始资料加以保管封存。

为维护知识产权进行的市场调查活动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是公证积极拓展创新服务内容的一项举措,该类公证对法院认定商标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有着重要的佐证作用,能够为诉讼活动中依法认定侵权事实提供有力依据,从而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从社会层面来讲,公证机构充分运用保全证据等公证方式参与保护知识产权,对于在全社会弘扬产权保护法治理念,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公证书格式】

附:

公 证 书

(2018)鄂洪兴内证字第XX号

申请人:北京XX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

负责人: 詹某

委托代理人: 杜某,男,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XXXX。

公证事项: 保全证据

申请人北京XX律师事务所因代理诉讼需要,特委托杜某于xxxx年十二月八日向我处申请对北京xx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在武汉市进行问卷调查访问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人员张某和北京xx市场调查与分析公司指派的督导员邓某某及访问员于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日上午来到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国美电器 (中南旗舰店)。在本公证员和公证人员张某的监督下,督导员邓某某组织访问员就《第一套-某电器商标公众认知调查项目定量问卷》、《第二套-某电器商标公众认知调查项目定量问卷》及卡片所列内容对现场不特定的被访者进行调查访问,截止xxxx年十二月十日晚,督导员邓某某共发出《第一套-某电器商标公众认知调查项目定量问卷》、《第二套-某电器商标公众认知调查项目定量问卷》68份,收回问卷共计68份,本公证员收到邓某某交接的《第一套-某电器商标公众认知调查项目定量问卷》和《第二套-某电器商标公众认知调查项目定量问卷》共计68份及卡片样张一份。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共计68份《第一套-某电器商标公众认知调查项目定量问卷》、《第二套-某电器商标公众认知调查项目定量问卷》的复印件与现场收回的问卷原件相符,问卷原件封存后交于申请人。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卡片复印件与卡片原件内容相符。

一、《第一套-某电器商标公众认知调查项目定量问卷》、《第二套-某电器商标公众认知调查项目定量问卷》复印件共计68份

二、卡片复印件一份(共计4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XX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章或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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