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视频签字保全证据公证
- 案例时间:2019-11-06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SCGGGY1526376373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17年3月,某信用合作联社的公司部主任甲来到我处,向我处讲述这样一个情况:该社的一位长期公司贷款客户的一笔贷款即将到期,正准备办理续贷的手续,但抵押人因特殊原因远在国外,无法回国签合同,但贷款办不下来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因甲和该社的其他工作人员多次面见过抵押人,且借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系抵押人的父亲,信用社和借款客户想通过微信视频对话的方式,由抵押人在视频中当场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受托人代理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等相关事项。某信用合作联社向我处申请办理微信视频签字保全证据公证。
本处公证员收集了相关材料后,正式受理了某信用合作联社的公证申请。首先由信用合作联社拟定授权委托书样本,将该样本通过网络传送给远在国外的抵押人。其次、某信用合作联社的代理人甲、乙借款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借款公司的工作人员丁共同在我处办公室,通过丙手机的微信视频连线抵押人,抵押人在视频中出示了自己的有效证件,在视频中口述确认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并签字。抵押人用微信将她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照片传到了乙的手机微信上,乙立即将抵押人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照片传送到我处的办公室电脑上并实时打印出来。公证处对微信视频过程进行了摄像,办理了保全证据公证,并将抵押人在视频连线中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影印件,以及视频光盘一并附于公证书上。
某信用合作联社的法律审查完全采用了这份公证书,通过了客户的贷款审查,彻底解决了借款客户的资金危机,帮借款客户渡过了难关。
随着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通讯方式越来越多元化了,新技术完全突破了时间、空间的局限,现在不问身在何处,只要想做,就能实现“面对面”的交流。法院现在也有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案子的案例,公证也可以借鉴这一现代化的手段,有条件的扩大我们常说的在公证员“面前”这一范围,以求能够迎合信息化时代,社会对公证的心需求。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7)乐市嘉证字第 号
申请人:某信用合作联社,住所:XXXX,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法定代表人:A
代理人:甲,男,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某信用合作联社的工作人员。
乙,男, XX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某信用合作联社的工作人员。
公证事项:保全行为
申请人某信用合作联社的代理人甲、乙于二〇一七年三月XX日向我处申请,对其通过手机微信视频聊天方式与某抵押人进行对话的过程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指派公证员冯X、公证人员张X共同办理此项公证。公证员冯X、公证人员张X、申请人某信用合作联社的代理人甲、乙及在场人丙、丁,于二〇一七年三月XX日上午共同在我处211办公室,某信用合作联社的代理人乙用丁的手机(号码为XXXX)通过微信视频对话方式与抵押人进行对话。
在微信视频过程中,首先由某信用合作联社的代理人甲与乙确认视频中的对话人确认为抵押人(B,女,公民身份号码:XXXX)本人后,抵押人也通过视频出示了她的有效证件护照。然后由抵押人本人确认她是自愿用委托书中载明的房产,为某借款人向某信用合作联社申请的借新还旧900万元贷款继续作抵押担保,并确认委托其父亲丙代理她办理委托书中载明的相关委托事项。抵押人在视频中确认她向我们展示的委托书中的签字是其本人亲自所为,委托内容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视频对话结束后,抵押人通过微信将她已签字的委托书照片传到了丁的手机微信上,丁立即将抵押人已签字的委托书照片传输到我处211办公室的电脑上并实时打印出来。
公证人员张XX对某信用合作联社的代理人乙与抵押人手机微信视频谈话的过程进行了摄像并制作了光碟一式三张,乐山市嘉州公证处存档一张、某信用合作联社留存二张。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光碟一张,内容为我处公证人员张XX于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上午,在我处211办公室拍摄的某信用合作联社的代理人乙与抵押人手机微信视频对话的过程。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一份影印件系抵押人确认其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影印件。
附:1、光碟一张。
2、委托书影印件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乐山市嘉州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七年三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