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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偃师市实用新型专利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8-1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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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NYGGGY1526260177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12年12月,xx金属加工厂取得一项实用新型专利权,这项技术能解决现有排气管在震动条件下,消音器容易疲劳断裂的技术难题,此技术被某三轮车制造商在未经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此项专利,严重侵犯了该厂的专有使用许可权。为维护自身权利,加工厂负责人贾某代表该厂向公证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加工厂申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随同其负责人贾某来到位于xx市xx镇的xx摩托车行,贾某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进入该店铺,用64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xxx牌的三轮摩托车,并取得了该车辆的合格证及收据,整个购买过程均在公证员全程监督下进行,购买后对这辆涉嫌侵占专利的三轮摩托车进行了多方位拍照,并取得照片7张,公证人员制作了现场工作记录,真实记录了整个证据保全的操作过程,后依法为当事人出具了公证书。通过公证书固定了侵权事实,对当事人维权诉讼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xxx)偃证民字第xxx号

申请人:xx金属加工厂

负责人:贾某,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xx金属加工厂负责人贾某于xxx年xx月xx日来到我处,申请对其购买xx摩托车及对所购买的三轮摩托车进行拍照的事实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员xxx于二O一七年九月十四日下午,随同xx金属加工厂的贾某、房某一起来到位于xx市xx镇xx村的xx摩托车行。在公证员的面前下,贾某、房某以64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辆xxx三轮摩托车,并取得了车辆合格证及付款收据,之后对所购买的三轮摩托车进行了多方位拍照,取得照片7张。公证员xxx制作了《现场工作记录》。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现场工作记录》的复印件 与原件内容相符,原件上在场人员的签名、指印属实,照片内容与现场情况相符。

附件:1、照片7张;

2、付款收据复印件一份共1页;

3、车辆合格证复印件一份共5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公证处

公证员

二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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