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公司副本(复印本)与原本相符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8-1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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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TJGGGY1525920329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天津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赴河北省石家庄参与投标相关事宜,根据要求,需提供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因该事务所同时参加多个项目招投标,均需用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故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其提供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公证,以此替代《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使用到参加的多个招投标项目中。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津河北证经字第xx号
申请人:天津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地址:天津市XX。
法定代表人:甲,XX,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20XX,住址:天津市xx。
代理人:乙,X,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20XX,住址:天津市XX。
公证事项: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兹证明前面的复印件与天津X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甲的代理人乙出示给本公证员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河北公证处
公证员
二○一八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