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涉外不动产继承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8-07-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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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BJGGGY1525849471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近日,一位女士向公证处申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称其父已去世,父亲名下有房产一处,母亲健在,还有一个妹妹。该女士称她现在是美国国籍,妹妹是英国国籍,现在英国。公证员告知该女士,虽然她与妹妹都已脱离中国国籍,按照中国继承法、涉外法律关系适用法等规定,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不影响其继承父亲遗产,但要提供证明其现在外国人身份与之前中国国籍身份是同一人的证明材料。鉴于妹妹欲放弃继承权,可提交在当地办理的放弃继承权的经认证的公证书。
该女士按照公证员的要求很快准备好了各类材料,公证处也及时为她和母亲办理继承公证书。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 )XX字第XX号
申请人:曲某某,女,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现住XX。(系被继承人之妻)
申请人:XX ZHANG,女,XX年XX月XX日出生,美国护照号:XX,现住址同上。(系被继承人之女)
被继承人:张某某,XX年XX月XX日出生,生前住XX。
公证事项:继承权
申请人曲某某、XX ZHANG因继承被继承人张某某的遗产,于二○一八年二月九日向本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供了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结婚证、公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买卖契约等。
本处向申请人告知了继承公证的意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人申办继承公证的权利义务。申请人均承诺所提供
之证明材料真实无误,并承诺如所陈述内容及所提供证明材
料虚假或有重大遗漏,对他人造成损失的,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对申请人
提交的权利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且对有关情况
进行了核实,并对申请人进行了询问,现查明如下事实:
一、被继承人张某某于XX年XX月XX日在北京市因病死亡。
二、继承人曲某某、XX ZHANG向本处申请继承被继承人张某某遗留的房产坐落在北京市丰台区XX,建筑面积:XX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张某某,房屋所有权证编号:XX。该房产系被继承人张某某与其妻曲某某的夫妻共有财产。
三、据被继承人张某某的继承人曲某某、XX ZHANG称,被继承人张某某生前未对上述财产留有遗嘱,亦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截至本公证书出具之日亦未有他人向本处提出异议。
四、被继承人张某某的妻子曲某某;张某某与曲某某的女儿XX ZHANG、JOHANNA XX ZHANG;张某某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
五、现XX ZHANG表示要求继承被继承人张某某的上述遗产,曲某某表示自愿放弃对被继承人张某某上述遗产的继承权。JOHANNA XX ZHANG于XX年XX月XX日在英国办理公证,自愿放弃对张某某上述遗产中其应继承份额的继承权。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上述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为死者张某某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应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被继承人张某某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其妻曲某某、其女JOHANNA XX ZHANG表示自愿放弃对被继承人张某某上述遗产的继承权,因此,兹证明被继承人张某某的上述遗产由其女XX ZHANG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XX省XX市XX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章或签名)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