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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桥征拆保全证据与现场监督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8-05-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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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TJGGGY1525423912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是港珠澳大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东起港珠澳大桥珠澳人工岛,经拱北、湾仔、珠海保税区北,西至珠海洪湾,全长13.43公里。其中,包括3座大桥,2座隧道,3座互通立交和1座珠澳人工岛连接匝道,工程范围全部在香洲辖区。为保障项目沿线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施工方的申请,香洲公证处联合珠海公证处,历时三个多月,对施工沿线超出红线200米范围内的一千余栋房屋和地上附着物开展保全证据公证工作。

加林山隧道两端的爆破工程可能影响的范围,从最初的红线外50米,最终被圈定在红线外200米以内。隧道两端的南联村和连屏村是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项目保全证据工作的重点、难点所在。第一次摸排统计出两个村共828栋房屋需要完成保全证据公证,经过与大桥办做了深入细致工作后又增加了300多栋房屋,最后确定1000多栋房屋要进行保全证据公证,历时三个多月,顺利完成1000多栋房屋的保全证据公证,且无差错、无投诉。

在保全证据公证的有力保障下,2017年5月20日,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项目安置房顺利回迁。香洲公证处全体工作人员连续奋战12个小时,142个顺序号签、308个房签在9位现场见证人员和数百名回迁村(居)民的见证下,经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各归其主,抽签活动顺利、圆满落下帷幕。至此,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的公证故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4)粤珠XX第XX号

申请人:XXXXXXXX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XXXXXXXX,住所:XX省XX市XXXXXX。

法定代表人:杨某,男,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省XXX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

委托代理人:李某,男,XXX年XXX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住址:XXX省XXX市,公民身份号码:XX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XXXXXX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某于二○XX年XX月XX日来到我处,称该公司是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项目施工(第二合同段)的中标单位,为确保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建设工程顺利推进、保障村居民的相关合法权益、减少因建设施工可能引起的矛盾和纠纷,特申请对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200米施工范围内XXX村XXX片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的现状进行证据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指派公证员乔某、公证处工作人员陈某与摄像人员陈丁、拍照人员林某随同申请人的工作人员韦某、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傅某、珠海市香洲区某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尹某、珠海市香洲区XXX街XXX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何某,于二○一三年九月十二日上午共同来到尹某、何某指认的位于XXX村XXX街西XXX号的房屋,以拍照、录像的方式对该房屋外观和房屋内的现状进行证据保全。尹某、何某指认黄甲是该房屋业主,黄乙是房屋业主黄甲的儿子;房屋业主黄甲的儿子黄乙称受其父亲口头委托全程陪同对该房屋的现状进行保全。陈丁对上述房屋现状进行摄像,林某对上述房屋现状进行拍照,录像时间为XX分钟,拍照共XX张,录像、拍照均刻录成光盘;本公证员制作《保全证据现场记录》一份共二页。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保全证据现场记录》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上乔某 、陈某、陈丁、林某、傅某、韦某、何某、尹某以及黄乙的签名均属实;本公证书所附的光盘系用存储现场摄像和拍照内容的SD卡刻录而成(一张为摄像视频光盘,另一张为照片光盘),其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存储现场摄像内容的SD卡和存储照片的SD卡经封签后均保存于我处。

附件一、《保全证据现场记录》复印件一份共二页;

附件二、录像、拍照光盘各一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章)

二○一三年XX月XX日

公 证 书

(2017)粤珠XX第XX号

申请人:珠海市香洲区XX街道办事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XX街。

负责人:郭某,女,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

代理人:莫某,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

公证事项: 现场监督

申请人珠海市香洲区XX街道办事处因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安置房项目XX苑回迁房抽签,于二〇一七年XX月XX日向本处申请对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安置房项目XX苑回迁房抽签活动的抽取房签全过程及抽签结果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申请人珠海市香洲区XX街道办事处向本处提交了如下证明材料:公证申请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会议纪要四份(【2013】XX号、【2013】XX号、【2013】XX号、【2013】XX号);中标通知书;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置房项目XX苑回迁房户型列表;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置房项目XX苑回迁房签到、抽房签顺序号公示表;珠海连接线珠海市建筑工程结构验收备案登记表;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安置房项目XX苑回迁房抽签规则等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二〇一七年XX月XX日本处委派本公证员及公证员李某、何某、郑某、乔某、陈某、陈某和本处工作人员黄某、赵某、梁某、严某、谢某、郑某、蔡某共同来到珠海市香洲区XX路XX号XX苑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项目安置房现场,在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黄某、珠海市香洲区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傅某、珠海市香洲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工作人员林某、珠海市国土资源局香洲分局工作人员刘某、珠海市香洲区XX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赵某、珠海市香洲区XX街XX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陈某、珠海市XX股份合作公司工作人员黄某、回迁户代表苏某、何某的共同见证下,按照《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安置房项目XX苑回迁房抽签规则》的规定,对申请人举办的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安置房项目XX苑回迁房抽取房签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本处工作人员按照《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安置房项目XX苑回迁房抽签规则》的规定,将封存有上述房签的七个密封文件袋依次摆放在抽签台上,现场见证人员逐一进行验核确认无误后,本处工作人员现场开启该七个密封文件袋,并将密封文件袋内全部装有房签的利是封124个66.35平方米—67.86平方米房签、44个90.56平方米-91.49平方米房签、51个95.06平方米-91.49平方米房签、51个95.06平方米-95.17平方米房签、58个98.09平方米-98.14平方米房签、73个111.03平方米-111.04平方米房签、29个120.77平方米房签、29个138.76平方米房签分别放入抽签台上对应的抽签箱内,七个抽签箱分别标有“66.35㎡~67.86㎡”、“90.56㎡~91.49㎡”、“95.06~95.17㎡”、“98.09㎡98.14㎡”、“113.03㎡~114.04㎡”、“120.77㎡”、“138.76㎡”字样。

申请单位工作人员和本处工作人员共同对参与抽签的回迁户代表进行身份审核,经审核的回迁户在申请单位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到抽签台对应的抽签箱内抽取装有房签的利是封,将利是封交由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开启利是封取出房签,由申请单位工作人员现场宣读房签内容,回迁户代表在申请单位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到确认书登记处登记确认。

顺序号为4、21、23的回迁户代表,经现场主持人连续用普通话和粤语呼叫两遍后,没有上台抽签,根据《珠海市港珠澳大桥珠海连接线安置房项目XX苑回迁房抽签规则》的规定,按照迟到登记处理,参加第二轮补抽。

经第一轮抽签和第二轮补抽,现场共抽取308个房签,抽签箱内剩余100个房签,剩余房签分别是:

1、66.35㎡~67.86㎡房签46个:2栋:204、404、504、704、904、1004、1104、1204、1404、1604、1704、1904;3栋:203、304、403、503、703、804、1104、1304、1504、1804、1904、2004、2303;4栋:2903、2804、2704、2603、2404、2403、2204、2104、2004、1804、1704、1603、1504、1503、1404、1204、1104、904、704、403、304。

2、90.56㎡~91.49㎡房签4个:2栋203、1703;3栋:701、1701。

3、95.06㎡~95.17㎡房签5个:1栋:204、2404、2704;3栋:1402、1802。

4、98.09㎡~98.14㎡房签5个:1栋:303、1503、2703;4栋:1801、3001。

5、113.03㎡~114.04㎡房签21个:2栋:402、501、702、1001、1202、1401、1501、1502、1702、1701、1801、1902、2201;4栋:1502、2902、2802、2202、2502、902、1302、2002。

6、120.77㎡房签19个:1栋:201、401、501、601、801、901、1201、1401、1501、1801、1901、2001、2101、2501、2601、2701、2801、2901、3001。

7、138.76㎡房签0个。

录像人员陈某、拍照人员梅某对抽取房签的整个过程进行拍照、录像;本公证员现场制作《现场工作记录(抽房签)》一份共五页。

兹证明本次抽取房签活动真实、有效;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现场工作记录(抽房签)》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原件上现场人员黄某、傅某、林某、刘某、赵某、陈某、黄某、苏某、何某及拍照、录像人员陈某、梅某的签名均属实。

附件:《现场工作记录(抽房签)》复印件一份共五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章)

二○一七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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