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的微信保全证据公证
- 案例时间:2018-10-09 00:00:00
- 浏览量:0
- 案例编号:BJGGGY1522392349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17年11月3日,北京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到公证处寻求帮助。该代理人称,其公司员工刁某请了一个月的病假,但事实上并没有生病,而是前往某海岛旅游,有刁某微信朋友圈中的照片及视频为证。公司决定以刁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予以辞退,但考虑到刁某可能会不服,甚至起诉公司,想要先行对刁某微信朋友圈中的照片及视频进行保全证据公证,以备不时之需。
公证员在详细了解事情经过之后,认真研究了《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保全证据公证的规定和微信朋友圈的特殊性,及时受理并采用拍照和摄像的形式提取证据完成了本项公证。
近些年,网络和电子技术的高速发展,给我们的生活方式带来了很大改变,这其中就包括微信。在某些情况下,微信聊天记录也能成为诉讼证据,在纠纷的解决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XXXX)京燕京内民证字第XXXX号
申请人:北京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XXXX
法定代表人:于某,男,一九XX年九月七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委托代理人:王某,女,一九XX年十月十六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行为
申请人北京某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的代理人王某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处提出申请,称其公司员工刁某以生病为由,请病假一个月,但却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其在某海岛旅游的照片和视频,现申请对王某微信相关内容进行证据保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在本公证员与公证员助理杨某的监督下,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王某于XXXX年XX月XX日在本公证处XX室,由王某操作其本人携带的手机,本公证员对手机中相关内容进行拍照,取得照片XX张,具体过程如下:
一、本公证员用公证处电话拨打手机号136XXXXXXX,王某带来的手机显示公证处电话:010-6883XXXX(见附件照片第1页)。
二、由王某操作此手机,按手机右侧电源键,上滑屏幕,进入手机主页面,点击屏幕第三排第三个图标“微信”标识,进入微信页面(见照片第2页)。
三、点击第一行“XX大家庭”,进入页面,点击右上角人头标识,进入“聊天信息(74)”的界面,向上滑动页面,进行拍照;返回页面顶部,点击“聊天信息(74)”界面中第二行最后一个“DaXXX” 头像,打开为“详细资料”(见附件照片第3-5页)。
四、点击“详细资料”页面中的“个人相册”,向上滑动页面,进行拍照(见附件照片第6-7页)。
五、点击“个人相册”中的昨天,向左滑动,进行拍照(见附件照片第8-9页)。
六、点击手机返回键返回至“详细资料”页面中的“个人相册”页面,点击11月1日对两段视频照相并录像(见附件照片第10页)。
七、点击手机返回键返回至“详细资料”页面中的“个人相册”页面,点击10月29日三段视频照相并录像(见附件照片第11-12页)。
八、点击手机返回键,返回至微信首页。点击右上角查询按钮输入手机号:136XXXXXXXX,点击“查找手机/QQ:136XXXXXXXX号”,打开为“详细资料”页面。(见附件照片第13页)。
本公证员将上述拍照内容打印,取得照片XX张,并将照片和录像刻入光盘。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照片XX张为本公证员所拍,内容与实际内容相符,本公证员将照片、录像转刻于光盘中附于公证书后。
附件:1、照片XX张(共13页)
2、光盘1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燕京公证处
公证员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