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某遗嘱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8-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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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SXSGGGY1515084188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2017年3月4日,尚某、王某两位老人来到公证处表示想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处分自己名下的房产。尚某声称自己是退休老干部,对国家有关继承方面的法律都有所了解,自己有两子一女,已经深思熟虑了好多天,想通过公证解决遗产继承问题,防止百年后家庭纠纷。还说自己不立遗嘱心不宁。公证员对两位老人详细讲述了公证遗嘱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以及办理公证公证的详细程序。经双方交流熟悉后,老人打开了话匣子,告诉公证员他们的儿媳妇性格武断霸气,处理家庭关系偏离情理,为了限制儿媳妇将房产转移,所以希望自己名下的房产传承给他们尚家人,同时也为了他们的子女不生纠纷。为了老人实现自己的心愿,公证员帮助老人分别订立了遗嘱,并且全程做了影像资料,两位老人非常满意,对公证处和公证员表示了感谢。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7)榆阳证民字第xx号
立遗嘱人:尚某,男,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xxx。
公证事项:遗嘱
兹证明立遗嘱人尚某于二○xx年xx月xx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和公证员xx的面前,在前面的《遗嘱》上签名,并表示知悉遗嘱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经查,尚某的遗嘱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公证处
公 证 员:
二○一七年xx月xx日
公 证 书
(2017)榆阳证民字第xx号
立遗嘱人:王某,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xxx。
公证事项:遗嘱
兹证明立遗嘱人王某于二○xx年xx月xx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和公证员xx的面前,在前面的《遗嘱》上签名,并表示知悉遗嘱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
经查,王某的遗嘱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公证处
公 证 员:
二○一七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