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8-01-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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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XJGGGY1515081346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杨某发明了某种修剪果木枝条的剪刀,并享有该项发明专利证书,由于其发明的“乐果剪”方便好用深受巴州一带果农喜爱,作为该项专利发明人,杨某发现市面上有未经其许可生产销售的专利产品。几经波折,杨某终于在XX博览会上发现参展厂商在展示并销售其发明的“乐果剪”,杨某以该厂商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其发明专利人的合法权利,为维护其的合法权益,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信公证处申请了保全证据公证。
因XX博览会上均是临时展位,若等博览会结束后可能存在此侵权证据难以取得,又事出紧急,该公证处指派在XX博览会上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的公证员随同杨某及作为见证人新疆某所周律师一同来到XX博览会会场大型机械展区某区某公司展区,杨某以普通消费者身份,支付现金在该公司展区购买了相关侵权商品,并索要取得收款票据一张、某公司“许某某”名片一张、“某公司”彩印册一份(共八张)。
公证员将杨某购买的上述乐果剪一把及其索取的上述相关材料带回本处。杨某于第二日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信公证处,经杨某在公证员和工作人员董某的面前确认公证员带回的乐果剪(一把)系其在XX博览会某区所购物品后,公证员对其所购物品进行了封存。
领取到公证书一个月后,公证员给杨某打电话问其是否持公证书向诉讼主张权利,杨某表示正在与侵权人协商,因其手中有证据,故对方主动要求和解解决。杨某告诉公证员在未办理公证之前,侵权人某公司一直躲着杨某不见,待看见其手中的公证书以后,才表示愿意和杨某和解,杨某认为是公证处帮助其维护了合法权益。
随着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逐渐提高和创新产业不断深化发展,公证服务正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利器为知识产权领域所认可和广泛使用,其中,以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侵权事实的保全证据公证为主。由于侵权行为证据不易固定留存,特别是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极易删除、篡改,选择公证是有效的保全方式。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新乌证内字第XX号
申请人:杨某,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身份证住址:XXXXXXXXXX。
公证事项:保全行为
申请人杨某欲为诉讼之用,特于二0一X年X月X日向我处申请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与新疆某律师事务所的周某律师(执业证号:
XXXXXX)及申请人杨某于二0一X年X月X日北京时间XX时X分来到乌鲁木齐市XX博览会会场大型机械展区某区某公司展区,杨某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该展区购买了“XXX”乐果剪一把,并向该展区工作人员索要取得收款票据一张、某公司“许某某”名片一张、“某公司”彩印册一份(共八张)。杨某的购物过程由本公证员和周某律师现场监督。购买行为结束后,本公证员将杨某购买的上述“金水城”乐果剪一把及其索取的上述相关材料带回本处。杨某于二0一X年X月X日中午来到我处,经杨某在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董某的面前确认本公证员带回的 “金水城”乐果剪(一把)系其在XX博览会某区所购物品后,本公证员对其所购物品进行了封存。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某公司的收款票据及某公司“许某”名片、“某公司”彩印册的复印件与杨某索要的原件相符,原件留存于我处。所购物品留存于申请人杨某处。
附件:1.某公司的收款票据复印件一份1页
2.某公司“许某”名片复印件一份1页
3.“某公司”彩印册复印件一份共8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证处
公证员
二0一二年九月七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