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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农业委员会现场监督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8-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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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GZGGGY1515078716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铜仁市农业委员会作为承办该市春茶斗茶大赛的单位,按照主办方铜仁市人民政府的要求,为了确保斗茶大赛决赛的公平、公正,需要公证机构对此次斗茶大赛决赛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公证书,因此铜仁市农业委员会向贵州省铜仁市立信公证处申请了现场监督公证。

该公证处收到铜仁市农业委员会的申请后,派出两名公证人员在斗茶大赛决赛的前五天对各参赛单位送来的茶样封装、编号进行全程监督,斗茶大赛决赛于二O一七年四月二十日在铜仁市农业委员会茶叶评审室进行,公证处两名公证人员对斗茶大赛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确保了斗茶大赛决赛的每个环节真实、合法,最后为斗茶大赛出具了公证书,为推荐生态茶产业发展,弘扬茶文化,唱响了“梵净山茶”的品牌效应。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7)铜立信证民字第180号

申请人:铜仁市农业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杨恩

代理人:徐代刚,男,身份证号:522224XXXXXXXXXXXX

公证事项:2017年铜仁市春茶斗茶大赛决赛开奖

铜仁市农业委员会于二0一七年四月十五日向本公证处提出申请,对“2017年铜仁市春茶斗茶大赛决赛”评审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本次大赛决赛已获主管部门批准,铜仁市农业委员会具有举办该项活动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处公证员魏亚兰、任明松对铜仁市农业委员会举办的“2017年铜仁市春茶斗茶大赛决赛”的评审过程进行了监督。大赛决赛评委会由七位专家组成评审组,参赛单位共选送样品七十九个,有效合格样品七十五个,参与评审样品七十五个。经收样、封样、密码编号,大赛决赛于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日在铜仁市碧江区行政中心2号楼“铜仁市农业委员会茶叶评审室”举行,经专家评审组评出:1、绿茶类:金奖王三名;银奖六名;铜奖九名。2、红茶类:金奖王二名;银奖三名;铜奖四名。3、特色茶类:金奖王一名;银奖二名;铜奖三名(见附件1)

兹证明“2017年铜仁市春茶斗茶大赛决赛”的评审程序真实、合法,大赛决赛评比结果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贵州省铜仁市立信公证处

二0一七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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