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某海上网箱养殖受损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8-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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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HBGGGY1515037807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叶某于2011年XX月XX日,作为承包人与陈某某签订了《养殖区承包合同书》,合同约定,用于养殖河豚。一天下午,海上刮起大风,叶某养殖区南邻养殖海蛎子的养殖户用于在海面上固定养殖袋的绳子突然断了,导致养殖海蛎子的养殖架北移,缠压到了叶某的养殖网箱上,造成网箱损害、河豚游失。为及时取得网箱受损的证据,叶某向本处申请办理受损保全证据公证。称只有公证后,他才能采取措施对网箱进行修复,以减少损失进一步扩大。叶某同时提交了他在上述事故发生后拍照的几十张现场照片。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XX)烟XX证民字第XXX号
申请人:叶某,男,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
公证事项: 保全证据
申请人于二OXX年XX月XX日来到我处称:20XX年XX月XX日,其作为承包人与陈某某签订了《养殖区承包合同书》,双方在该合同中约定承包时间: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承包地点:XX原养殖一公司门前大长区;承包架数及排数:大长区西26排(67箱)。养殖的鱼类为河豚。20XX年XX月XX日下午大概四五点钟,申请人在该养殖区的工人告诉其海上起大风,申请人养殖区南邻养殖户的养殖架绳子断了,导致该南邻养殖户的养殖架北移,压到申请人的养殖网箱上,造成部分网箱损害、养殖河豚游失。为取得网箱受损的证据,特申请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 山东省烟台市XX公证处公证员刘某某、公证员助理徐某某,于二OXX年XX月XX日下午,与申请人叶某、申请人聘请的参与人李某(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 )、摄影师任某(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卫星定位导航仪操作人马某(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XXXXXXXX )、申请人的两名工人B(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C(男,一九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一行共七人,从烟台芝罘区“XX码头”,乘 “鲁长渔养XXXX”船(以下简称渔船)于15:02时到达申请人承包的上述养殖区的“生活平台”。开始对申请人承包的养殖区养殖网箱的现状,用摄影师任某自带Nikon D200型数码相机、以现场拍照的方式进行保全证据。保全的顺序是先北区,再南区。保全方法是由马某用自己携带的“HANGQIU”HGP3000A卫星导航仪对保全现场的位置进行定位,本处公证员助理徐XX现场制作《现场记录》,对保全现场的进展情况进行简单记录,徐某某还根据申请人绘制的《大长区西26排(67箱)平面图》所标注的各个养殖网箱的编号,在该平面图和上述《现场记录》上记录下摄影师任某现场拍照的每一张照片的编码(相机自动生成),并将保全现场已经看不到的网箱,在该平面图上进行标示。当天下午18:26时,保全工作结束。任某现场共拍得照片96张(具体内容详见《保全证据工作记录》,一份共6页)。该96张照片,由烟台XXX彩色扩印有限公司负责冲洗并刻制光盘(都是一式两份)。
对于上述保全证据的全过程,山东省烟台市XX公证处公证员刘某某、公证员助理徐某某现场进行了保全证据。徐XX制作《保全证据工作记录》一份共6页。
兹证明:1、本公证书所附照片96张(共24页),为任某用其本人自带的Nikon D200型数码相机在上述现场拍摄所得,与现场的实际情况相符;上述96张照片的光盘两张,其中一张光盘在加贴本处封条后随本公证书交由申请人保管,另一张光盘保存于我处。
2、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大长区西26排(67箱)平面图》复印件内容与原件相符,原件上公证员刘某某、公证员助理徐某某、申请人叶某、参与人李某、摄影师任某、卫星定位导航仪操作人马某、两名工人B、C的签名均属实。该平面图原件由本处保管。
3、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七张发票的复印件内容与原件相符。该七张发票随本公证书同时交付申请人保管。
4、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保全证据工作记录》复印件内容与原件相符,原件上公证员刘某某、公证员助理徐某某、申请人叶某、参与人李某、摄影师任某、卫星定位导航仪操作人马某、两名工人B、C的签名均属实。
附:1、照片96张,共24页;
2、《大长区西26排(67箱)平面图》复印件一份共1页;
3、七张《山东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烟台市)》(发票号码从058XXXXX到058XXXXX)复印件一份共2页;
4、《保全证据工作记录》复印件一份共6页;
5、物证袋一个,内存刻录有上述96张照片的光盘一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烟台市XX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章)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