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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XX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芝罘分公司保全证据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8-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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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例编号:HBGGGY1515037741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微信是新兴的互联网媒体平台,与短信、QQ聊天有共同点,也有本质不同。微信聊天记录与QQ相同,可以修改且不经后台,而微信上发布的文章之类的信息和短信相同,如要修改,须经总后台。

本案当事人中国XX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芝罘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某某来到公证处,称烟台XX科技有限公司转租了中国XX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芝罘分公司租赁的房屋,并已使用,现拒付租金。根据烟台XX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XX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芝罘分公司签订的转租合同,查看烟台XX科技有限公司在其公众号发布的相关文章显示的烟台XX科技有限公司宣传使用的房屋确为其转租的中国XX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芝罘分公司租赁的房屋。为维权之需,中国XX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芝罘分公司申请对烟台XX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其公众号发布的有关显示其宣传使用的房屋地址信息的公众微信内容进行保全证据。

公证员通过对微信的特性和本质调研后发现:其一,公众号可以通过任意微信账号搜索到,经公众号朋友圈发布的内容须经后台才可修改;其二,公众号的注册实行实名制,通过公众号查找信息发布者具有可操作性。

主要办理过程简述

根据微信这一属性,公证员设计了一套完全的办证程序及保全手段,运用“OPPO手机”的截屏功能,采用拍照、录像、截屏等手段顺利完成了对微信证据的保全。具体过程如下:

当事人操作手机,首先将手机的“移动网络”打开,启用手机的“数据流量”,为打开“微信”提供网络保障;再者,打开“微信”APP,输入当事人自己的“微信账号”和“密码”,确保微信在重新登录而非预先设定记忆的情况下进入;最后通过当事人的“微信账号”查找到相关“公众号”,通过关注该“公众号”搜索到侵权文章,其中一名公证员利用公证处的照相机对侵权文章进行拍照保全,另一名公证员对整个操作过程进行摄像保全。另外,侵权文章的保全也可以采用手机自带的截屏功能进行截屏保全,但因其截屏后的图片直接保存在手机相册里,操作之前一定要清空手机相册,避免图片预先留存。

公证书使用情况反馈

该侵权文章在我们办理保全的第二天就被删除,我们及时的保全为当事人维权提供了充足的证据保障,并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当事人利用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和其他辅助证据,收回了部分租金,获得了相应赔偿,维护了合法权益。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XX)烟XX证经字第XXX号

申请人: 中国XX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芝罘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注册号:XXXXXXXX,住所:烟台市芝罘区XX街XXX号。

法定代表人:于某某,职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某某,女,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中国XX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芝罘分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某某于二OXX年X月XX日来到我处称,烟台XX科技有限公司转租了中国XX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芝罘分公司租赁的房屋,并已使用,现拒付租金,为维权之需,特对有关公众微信内容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 烟台市XX公证处公证员刘某某、工作人员李某某于二OXX年X月XX日上午,在山东省烟台市XX公证处某某公证员办公室,中国XX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芝罘分公司委托代理人王某某在公证员刘某某、工作人员李某某的监督下操作其“OPPO手机”查询显示相关文章,公证员刘某某利用本处数码相机对王某某操作上述手机所得相关页面拍摄照片45张,工作人员李某某利用本处摄像机对整个操作过程进行现场摄像。

对于以上过程,烟台市XX公证处公证员刘某某、工作人员李某某现场进行了保全证据。刘某某制作《保全证据工作记录》一份共4页,刘某某将现场保全所得照片刻录成光盘三份共三张,其中二份共二张保存于我处,一份共一张装入纸袋密封并加贴本处封条后附于本公证书;将现场保全所得录像资料刻录摄像光盘三份共三张,其中二份共二张保存于我处,一份共一张装入纸袋密封并加贴本处封条后附于本公证书。

兹证明:1、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照片共45张15页,为烟台市XX公证处公证员刘某某于二OXX年XX月XX日上午利用本处数码相机现场拍摄,与实际情况相符。

2、本公证书所附照片光盘存储的照片,均为烟台市XX公证处公证员刘某某于二OXX年XX月XX日上午利用本处数码相机现场拍摄,与实际情况相符。

3、本公证书所附摄像光盘存储的视听资料,为烟台市XX公证处工作人员李某某于二OXX年XX月XX日上午利用本处摄像机现场摄像,与实际情况相符。

4、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保全证据工作记录》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符,原件上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王某某、公证员刘某某及本处工作人员李某某的签名均属实。

附:1、照片45张共15页;

2、《保全证据工作记录》复印件一份共4页;

3、照片光盘、摄像光盘各一张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烟台市XX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章)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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