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某译本与原本相符公证案
- 案例时间:2018-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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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编号:GDGGGY1515035230
- 案例类型:公证业务案例
【案情简介】
吉某的丈夫秦某因公赴印度尼西亚,其在印度尼西亚期间因病去世,为处理秦某善后相关事宜,国内相关部门需要死者秦某的死亡材料。因秦某的死亡材料分别由印度尼西亚政府部门、医院和火化单位出具,原本全是印尼文,应相关部门要求,吉某向公证处申请办理秦某相关死亡材料的译本与原本相符公证。公证处办理此公证后,相关使用部门均予以了认可,立即为吉某办理了秦某的善后相关事宜。吉某向公证处反应,她办理的公证,不仅让她领到了秦某的赔偿款,还让她少走了许多弯路,给予了她极大的帮助。
译本与原本相符公证,是公证实践中办理数量最为庞大的业务之一。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的其他文本,包括副本、影印本、译本等,与原本间内容一致。该项公证业务主要用于涉外领域。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证字第XX号
申请人:吉某,女, 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
公证事项:译本与原本相符
兹证明前面的中文译本内容与印尼文原本内容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 XX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或签章)
XX年XX月XX日